問:市內廢電池運輸是否豁免運輸轉移聯單? 廢電池運輸是否可以委托擁有普通道路運輸許可證的企業進行運輸? 普通道路運輸許可證的公司能不能在廣東固廢平臺注冊賬號? 沒有道路運輸許可證的小貨車能不能在市內不運行轉移聯單進行運輸,產廢單位開出聯單,危廢回收企業接受聯單,中間運輸豁免運行聯單?
答:您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21年版)》和《危險廢物轉移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 轉移危險廢物的,應當執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制度。轉移符合豁免要求的危險廢物的,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實行豁免管理。其中轉移未破損的廢鉛蓄電池,如果運輸工具滿足防雨、防滲、防遺撒要求,運輸環節可不按危險廢物進行運輸,即可以使用普通貨運資質的車輛進行運輸。普通貨運單位可以在廣東省固體廢物環境監管平臺上注冊賬號,注冊時應選擇對應的單位類型。
來源:廣東省生態環境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