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東省 “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的通知》和《廣東省生態環境廳關于2021年工業爐窯、鍋爐綜合整治重點工作的通知 》(粵環函〔2021〕461號)的要求,珠三角地區“逐步淘汰生物質鍋爐”;但《廣州市生態環境局關于廣州市燃生物質成型燃料鍋爐、燃氣鍋爐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的通告》(穗環規字[2023]5號)中又指出了(一)新建鍋爐。自2023 年 6月 12 日起,新建燃生物質成型燃料鍋爐、燃氣鍋爐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 請問現有廣州市能不能新建生物質鍋爐?
答:您好!反饋的問題收悉。答復如下:隨著集中供熱和燃氣管網的建設,逐步淘汰現有生物質鍋爐,但由于集中供熱或者燃氣管道尚未覆蓋的區域,經論證確實需要新建生物質成型燃料鍋爐,生物質鍋爐煙氣排放須達到特別排放限值要求。
來源:廣州市生態環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