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因需處置一批廢催化劑,想了解下現在政策規定危廢可以跨省轉移到哪幾個省以及政策到期時間
答:你好,2022年3月21日,為貫徹落實《危險廢物轉移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我廳印發實施《廣東省生態環境廳危險廢物跨省轉移行政許可工作程序》(以下簡稱“工作程序”),明確我省危險廢物跨省轉移的范圍為相鄰的福建、江西、湖南、海南四省及廣西壯族自治區;開展區域合作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及全國統籌布局的危險廢物處置設施。目前我省分別與浙江省和貴州省簽訂有危險廢物跨省轉移合作協議(有效期分別至2025年底和2026年底),企業可按照工作程序提交危險廢物跨省轉移申請。
來源:廣東省生態環境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