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海水養殖企業,海水養殖未達到規模,豁免環評手續的前提下,配套建設的尾水治理設施是否需要按照“污水處理及其再生利用”的類別編制環評文件? 答:您好。豁免環評手續海水養殖企業,配套尾水治理設施的入河(海)排污口應符合入河(海)排污口有關管理要求。感謝您的關注與支持! 來源:廣東省生態環境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