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根據HJ1286《固定污染源廢氣 非甲烷總烴連續監測技術規范》3.6分析周期定義“CEMS 連續運行時給出 2 組測量結果之間的時間間隔”。這個周期時間,包含氣體反吹的時間么?
答:根據《固定污染源廢氣 非甲烷總經連續監測技術規范》(HJ 1286-2023)3.6條款,分析周期定義為“CEMS連續運行時給出2組測量結果之間的時間間隔”,其檢測方法參照HJ 1013-2018,連續測量3d,每天至少測量1次,每日分析周期都應滿足≤3min的要求。《固定污染源廢氣非甲烷總烴連續監測系統技術要求及檢測方法》(HJ 1013-2018)5.4.5.5條款規定“系統應根據現場實際需要配備定期自動反吹裝置,用以定期對樣品采集裝置等其他測量部件進行反吹,避免出現由于顆粒物等累積造成的堵塞狀況。”CEMS運維單位應根據現場實際需要設置,保證分析周期時長滿足要求、保障系統正常運行。
來源:江蘇省生態環境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