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根據《企業突發環境事件風險分級方法》(HJ 941-2018)附錄A中第八部分其他類物質及污染物:CODCr 濃度≥10000mg/L 的有機廢液,是指企業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水廢液,還是包括所有CODCr 濃度超過此限值的液態物質? 我司為食品生產企業,生產過程中的液態半成品、液態產品符合國家相關食品標準。其CODCr濃度超過此限值,是否應識別為環境風險物質?
答:您好,突發環境事件風險物質可根據《企業突發環境事件風險分級方法》(HJ 941-2018)附錄A進行識別,如企業生產過程中涉及CODCr濃度≥10000mg/L的有機廢液,則應識別為突發環境事件風險物質。
來源:廣東省生態環境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