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傍晚6點,第一人民法院二十三號庭舉行夜間庭審,某模型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因未驗先投違法行為被市生態環境局行政處罰后不服,向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市生態環境局積極應訴。
據了解,2020年11月23日,市生態環境局執法人員現場檢查及調查發現,原告公司主要從事塑膠五金制品加工,在未經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審批同意的情況下,擅自增加噴漆、絲印、烘烤、鐳雕等工序及水簾柜(配噴槍)、絲印臺、烤箱、鐳雕機等生產設備,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部分已建成,但未完成自主驗收,已投入生產,未驗先投違法事實明確,市生態環境局依法對該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予以處罰。
庭審現場,原、被告雙方對其建設項目屬于名錄的具體類別展開激烈辯論,雙方據理力爭,庭審持續一個多小時結束。
近年來,環境污染行政處罰案件數量大,市生態環境局出庭應訴的案件眾多,參加夜間庭審,是市生態環境局積極履職的表現,也是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的體現。
來源:東莞市生態環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