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長安生態環境分局聯合公安、應急管理、城管、農林水務等部門,對霄邊社區內的企業進行突擊檢查,現場查處一家未批先建、未驗先投非法噴漆黑作坊。
該作坊屬于樓頂加建違法建筑,當事人在未取得任何審批手續的情況下開工建設。該作坊主要從事五金噴漆加工,未經生態環境部門審批同意,擅自設有噴漆、絲印、烘烤等工序及相關生產設備,沒有配套污染防治設施,部分工序產生的廢氣未經處理直接排至外環境。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分局依法對此違法建筑作出責令強制拆除的行政處罰。長安生態環境分局現場制作了雙筆錄,并依法對該單位進行緊急查封,擬立案查處。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房東、二手房東必須承擔起租賃場所的安全管理責任,將廠房出租給他人從事生產經營時,應督促承租方完善環保手續,做到合法經營。不得將廠房出租給經營者從事違法生產經營活動,否則,承租方將可能受到行政處罰,情節嚴重的,可能連帶承擔刑事責任。
來源;東莞市生態環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