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防控環境風險,推進環境綜合治理工作,1月11日,市生態環境局執法五科牽頭,聯同樟木頭、清溪、鳳崗等11個生態環境分局,開展聯合執法專項行動。樟木頭生態環境分局于此次行動中查處一家偷排廢水企業。
當天上午,執法人員前往東深路樟木頭段,對該處工業企業逐一巡查。在巡查至某石材經營部時,執法人員發現,該經營部生產車間地面有明顯灰白色污水橫流,隨即對該企業展開深入調查。
經查,該企業主要從事大理石等石材的加工生產,現場設有切割、打磨、粘合等生產工序和切割機、鑼邊機、水簾柜、打磨機等生產設備,切割、打磨工序產生生產廢水,經地面收集水渠收集后匯入廠外的地埋式四級沉淀池。執法人員檢查發現,該企業在第四級沉淀池西北角設置了一根長約3米的塑料暗管,部分經沉淀處理后的生產廢水通過該塑料管直接排入附近菜地,最終匯入小水溝。水溝連接北面山丘的雨水收集渠,匯入市政雨水渠,最終廢水匯入石馬河。執法人員當即聯系第三方檢測公司對偷排的廢水取樣檢測,并對現場拍照取證,制作雙筆錄查處該企業。
樟木頭生態環境分局表示,將切實做好此次聯合執法專項行動的回顧與總結,不斷優化企業監管的方式方法,形成執法高壓態勢,倒逼企業合法合規經營。
來源:東莞市生態環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