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過后,樟木頭各企業陸續復工復產,此時也是環境違法行為頻發的高峰期。圩鎮社區泰安荔園路地理位置偏僻,屬重點監管路段,為有效防控環境風險,3月2日,樟木頭生態環境分局對該路段周邊企業展開日常巡查,并查處了一家環境違法企業。
當天上午,執法人員對泰安荔園路周邊企業開展逐一巡查,在排查至某樹脂工藝品加工廠時,發現廠內有開工生產跡象。工廠相關負責人發現執法人員,立即示意工人停止生產,并試圖逃離現場,被執法人員迅速攔下。
經查,該加工廠設有噴漆、手涂漆等工序,現場設有噴漆柜、噴槍、手刷筆等配套生產設備。接受檢查時,上述工序正在生產,產生的有機廢氣直接在車間內無組織排放,最終通過門窗排出外環境。
經執法人員進一步排查,發現該加工廠未領取工商營業執照,未辦理環保審批及自主驗收手續。掌握以上情況后,執法人員立即對現場進行證據固定,并制作雙筆錄對該加工廠予以查處。
據了解,該加工廠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未建成、未經驗收即投入生產,根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該加工廠將被處以20至100萬元罰款,并責令限期改正。
來源:東莞市生態環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