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企業綠色經營、達標排放,針對“散亂污”企業多藏匿于分租廠房的情況,自3月起,塘廈生態環境分局持續開展分租廠房專項檢查,并成功查處兩宗涉嫌未批先建、未驗先投、廢氣直排的環境違法案件。
日前,塘廈生態環境分局前往清樟路80號某分租廠房檢查時,發現位于一樓的東莞市某科技有限公司設有注塑工序,且注塑車間大門處于敞開狀態。經查,該公司在未經環保部門審批同意和驗收的情況下,擅自設有破碎、混料、注塑等工序以及臥式注塑機、立式注塑機、破碎機、混料機等相關生產設備。現場檢查時,該公司注塑工序正在使用,注塑工序雖已配套廢氣處理設施,由于注塑車間大門未密閉,部分注塑廢氣仍能通過車間大門直接排放至外界環境。
經進一步排查,執法人員在同棟廠房三樓發現東莞市某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同樣涉及廢氣無組織排放。現場檢查時,該公司注塑工序正在生產,注塑機未配備污染防治設施,注塑廢氣直接排放至外界環境。經調查,該公司在未經環保部門審批及驗收的情況下,設置有破碎、混料、注塑等工序及相關設備,屬于典型的“散亂污”企業。
上述兩家企業因涉嫌存在未批先建、未驗先投、廢氣直排等環境違法行為,執法人員立即對其制作雙筆錄,并擬立案處理。根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上述兩家企業或將面臨20萬以上100萬以下處罰!
文章來源:東莞市生態環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