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您好!我司從事香精香料生產、加工(不含化學危險品);工藝為原料稱取(溶劑稱取)--混合攪拌--過濾--抽樣檢驗--灌裝--成品,按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2021年版)》中第二十三化學原料和化學制品制造業-46,鑒于我司為單純的物理混合,是否符合環境豁免辦理企業?
答:您好。建議評估項目污染物產生、排放情況。如項目確不涉及及化學反應、不產生廢水或揮發性有機物,建議參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2021年版)》第44項的有關規定,不納入環評管理,豁免環評手續辦理,但應落實相關環保措施,防止造成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并按有關規定納入排污許可管理。感謝您的關注與支持。
來源:廣東省生態環境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