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態環境局6月7日組織召開全市生態環境監測機構管理工作會議,要求監測機構嚴守數據質量底線,嚴厲打擊環境監測數據弄虛作假行為,營造我市監測行業良性發展氛圍,利用好現行的政策和有獎舉報等相關制度,持續提升我市環境監測數據質量。
據了解,2021年市生態環境局現場檢查了41家環境監測機構(抽查比例74.5%),共計出動執法、監測技術人員251人次,隨機抽查不少于4325份相關機構近年出具的檢測報告及其原始記錄,共計發現存在651項輕微不規范行為,同時對14家(次)機構涉嫌存在監測數據失實或監測數據弄虛作假行為依法查處,罰款總額66.5萬元。
▲全市生態環境監測機構管理工作會議現場
會議當天,市生態環境局利用線上視頻方式,對我市生態環境監測機構開展相關業務培訓。會議邀請CMA/CNAS主任評審員張虎山就我市2021年監督檢查發現的問題、整改和思考進行詳細的講解;同時邀請我市3家環境監測機構負責人開展題為“我省生態環境監測機構監督檢查新觀察”、“采樣隊伍建設管理和技術部門提成制度”的相關業務培訓和經驗分享。我市近50家監測機構的技術人員參加此次線上培訓。
▲生態環境監測機構線上業務培訓
市生態環境局表示,將繼續采取“重點監管、管服結合”的方式,對監測機構進行幫扶培訓,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積極倡導“誠信、嚴謹、準確、高效”的東莞環境監測文化,堅持環境監測為監管服務、為公眾服務的原則,嚴厲打擊監測數據弄虛作假違法行為,確保我市的環境監測工作任務高質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