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市生態環境局創新思路、主動作為,積極轉變環保執法理念,優化環境監管模式,在重點打擊惡意環境違法行為的同時,積極探索踐行“剛柔并濟、包容審慎”執法體系,通過懲處教育并舉、監管幫扶結合,著力提升生態環境執法監管幫扶服務水平,推動生態環境執法工作更好地融入經濟高質量發展主戰場,取得了新成效,開創了新局面。
環境違法處罰宗數大幅下降
1月至7月針對環境違法行為共作出行政處罰決定1663宗(同比下降14%),罰款總額2.17億元,保持了對偷排超排等惡意環境違法行為從嚴打擊的力度,其中,在生態環境信訪案件大幅壓縮的前提下,生態環境執法隊伍主動出擊,接近7成的查處案件是通過“日常+專項”自主執法發現的。
在嚴懲惡意違法的同時,上半年,市生態環境局出臺和實施一系列措施,有效支持經濟社會發展,確保環境監管有力度、執法有精度、服務有溫度。在全面提升處罰幫扶服務方面,積極落實《廣東省生態環境不予行政處罰的輕微違法行為目錄》和出臺實施《東莞市生態環境輕微違法行為免罰清單》,助力企業紓困解難,更好地體現環保“行政處罰為手段,整改提升為目的”的執法監管理念;1月至7月不予處罰案件數共590宗,不予處罰金額約5736萬元,免予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案件數共423宗,免予執行金額約4348萬元。
另外,4月6日印發實施《東莞市環境違法行為道歉承諾從輕處罰工作指引》,實施道歉承諾從輕處罰,對環境違法行為懲教結合,截至7月底共267宗申請道歉承諾,已降低處罰金額的案件161宗,總減罰金額約1109萬元,案均降低罰款約6.8萬元。陸續試行電子送達、即時下發行政命令工作,通過電子郵件送達主要6類行政文書334份,即時下發行政命令180份,讓當事人第一時間獲取違法情況,對15類具有緊迫性的環境違法行為即時叫停,做好企業改正違法行為幫扶服務,避免污染擴大影響。
善用措施,服務企業
公布《2021年環境違法十大典型案例》,加強宣傳教育,累計開展普法活動65次,審慎使用查封扣押等對企業日常生產影響大的適用配套辦法。主動靠前服務指導,優先將治污水平高、環境管理規范、經濟貢獻大的企業納入監督執法正面清單制度,對清單內企業享受行政執法檢查、幫扶監督管理、財稅、金融等方面的聯合激勵,鼓勵環境守法,對符合正面清單優先條件的優質企業行政處罰總數同比下降48.3%。
環境違法案件辦理質量明顯提升
今年以來,市生態環境局健全辦案全流程工作規范,嚴格各環節的辦理期限要求。建立處罰案件跟蹤預警機制,強化經辦人對行政處罰案件的各項環節進展“一跟到底”,壓實經辦人責任,全面規范案件辦理全流程。優化環境執法排名考核通報,建立鮮明導向,引導基層分局嚴格執行規定辦案期限。
通過一系列務實有效的“組合拳”,我市環境違法案件復議訴訟維持率大幅上升;而復議訴訟被撤銷、被改判、被確認程序違法、市生態環境局主動撤回的案件比例,行政處罰案件超期率以及超期天數,均大幅下降,顯示生態環境領域執法水平和辦案質量大幅提升。
來源:東莞市生態環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