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市污染防治攻堅戰下沉督導龍門組組長張日新率隊到龍門縣開展下沉督導工作,市生態環境局龍門分局局長鐘敬良和屬地鎮街參加檢查。
檢查過程
督導組傳達了9月16-17日市政府、市生態環境局關于應對污染天氣的相關會議精神與省幫扶督導組的工作要求,聽取了龍門縣轄區內的包括垃圾焚燒行業、水泥生產行業和工業爐窯行業等共計21家企業的現狀。
隨后,督導組到各企業開展現場檢查工作。經檢查發現,惠州塔牌水泥有限公司共有兩條生產線,目前1線停窯、2線生產,2線窯尾外排氮氧化物為215 mg/m³;華潤水泥(惠州)有限公司公司共有一條生產線并正在生產,窯尾外排氮氧化物為112mg/m³,兩間水泥廠的窯尾排放均低于320mg/m³排放標準;光大環保能源(龍門)有限公司正常運行,其外排氮氧化物為130-150 mg/m³,低于其200mg/m³的排放標準。
督導組要求,三家企業要在保障廢氣治理設施高效穩定運行的前提下,對標國內行業最先進水平,強化治污設施運行管理,進一步提高治污能力,降低氮氧化物的排放。
隨后,督導組到龍門縣龍華鎮的檢查水口村凹背塘村小組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
督導組強調,屬地政府要加強農村污水管網建設,并督促運營單位嚴格按要求開展運維工作,確保有效收集生活污水進行處理。
來源:惠州市生態環境局龍門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