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時提交執行報告是排污單位應盡的法律責任,也是支撐排污許可制實施的重要舉措,對于排污單位執行情況的檢查,是檢驗排污單位按證排污的重要一環,那排污許可證后監管主要檢查什么?證后管理應該有什么注意事項?
排污許可證后監管主要檢查事項
證后檢查中發現的十大注意事項
基本信息填報不完整。產品、原輔料、運行時間、生產負荷、取排水均出現漏填情況。
污染防治設施運行情況漏填或填報不完整。部分排污單位只填報了污染治理設施運行時間,其他參數如藥劑投加量、固廢產生量等未明確。
自行監測情況填報不規范、不完整。部分排污單位未按照排污許可證要求開展自行監測,存在遺漏監測因子和未達到監測頻次要求情況;監測數據統計表遺漏填報超標數據數量、超標率。
實際排放量信息填報不規范,計算過程存在不同程度問題。部分排污單位對實際排放量信息填報要求不明確,所有污染物均填報了實際排放量;未能掌握實際排放量計算方法及優先順序,實際排放量計算過程要素缺失問題比較突出。
附圖附件上傳不完整。部分排污單位遺漏上傳自行監測布點圖、實際排放量計算過程,對報告周期內存在特殊情況(如停產等)未能提供證明材料。
排污許可申報不規范。部分排污單位在主要生產設施、污染防治設施、排放口等申報中與現場實際有出入,存在漏報、誤報情形。
排污許可證未及時變更。部分排污單位未在新修訂的標準實施前或污染治理設施改變后及時變更排污許可證。
整改措施未按要求落實。部分排污單位未按期完成限期整改要求。
排污口設置不規范。部分排污單位排污口設置不滿足《排污口規范化整治技術要求(試行)》或排污單位執行的排放標準中有關排放口設置的規定。
圖片未按要求記錄環境管理臺賬。部分排污單位缺失環境管理臺賬,部分企業環境管理臺賬中生產設施、污染防治設施運行記錄不完整。
來源:VOCs減排工作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