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提升厚街鎮工業固體廢物管理能力和水平,督促轄區產廢主體做好固體廢物規范化管理,厚街生態環境分局成立專項督查小組,對轄區內企業開展督導抽查。11月25日,執法人員查處兩家未建立工業固體廢物管理臺賬的企業。
執法人員在巡查過程中發現某鞋材有限公司和某皮具有限公司,兩家企業均能提供相關環保手續,均已設立一般固廢貯存場所并貼好一般固廢標識牌,且能提供一般固體廢物處理合同,但是均未能提供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產生、貯存、出廠記錄表等臺賬信息。針對該情況,執法人員現場鎖定證據,制作雙筆錄,依法立案查處。
上述企業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三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產生工業固體廢物的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工業固體廢物產生、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全過程的污染環境防治責任制度,建立工業固體廢物管理臺賬,如實記錄產生工業固體廢物的種類、數量、流向、貯存、利用、處置等信息,實現工業固體廢物可追溯、可查詢,并采取防治工業固體廢物污染環境的措施”。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條第八項規定,上述企業或將面臨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來源:東莞市生態環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