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寮步生態環境分局對轄區內某再生資源回收有限公司進行突擊檢查,發現該公司露天堆放廢鐵、廢泡沫及廢舊過期疫苗,且未采取任何防揚散、防流失、防滲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環境的措施。
經查,該公司主要從事廢舊資源回收,但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記表,未進行再生資源回收經營備案登記,未取得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
該公司露天堆放固廢、危廢的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條第一款第七項規定,“擅自傾倒、堆放、丟棄、遺撒工業固體廢物,或者未采取相應防范措施,造成工業固體廢物揚散、流失、滲漏或者其他環境污染的,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以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報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可以責令停業或者關閉。”
執法人員通過制作雙筆錄、拍照攝像等方式對該企業的環境違法行為進行證據固定,同時向現場企業環保負責人進行普法宣傳,指出其隨意堆放工業固體廢物的行為將對土壤、水體、大氣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應嚴格按照國家環境保護標準的要求落實工業固體廢物規范化管理。廢舊過期疫苗屬于危險廢物,必須交給有資質的危廢公司回收處置。針對該企業上述問題,后續執法人員將督促企業整改到位。
來源:東莞市生態環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