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謝崗生態環境分局根據群眾有獎舉報信息,聯合公安分局開展執法行動,迅速查處一無證照電鍍加工廠。
行動當天,執法人員突擊檢查涉案企業,發現該廠主要從事五金螺絲制品電鍍,未辦理營業執照,未經生態環境部門審批同意擅自建設電鍍、光化、研磨、除油、脫水等工序,未通過自主驗收。執法檢查過程中,該廠未生產,但執法人員發現其車間內存在生產痕跡,現場堆放著油螺絲半成品等生產材料以及電鍍后的螺絲成品;生產設施均設有排水口,生產車間設有廢水收集渠連接至廠外化糞池,再連接至市政污水管網,最終流向石馬河流域。執法人員立即委托第三方檢測公司對該加工廠的電鍍滾動線、硫酸除油槽、鹽酸除油槽中的生產原水以及化糞池廢水采樣送檢。針對該企業未批先建、未驗先投的環境違法行為,執法人員現場制作雙筆錄立案查處并作查封處理。
該加工廠違反了《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十九條第一款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第二十五條的有關規定,將面臨20萬至100萬元罰款。
來源:東莞市生態環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