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東莞市生態環境局橫瀝分局發布緊急通知。要求各工業園區和各涉VOCs廢氣企業迅速行動,自我排查,消除事故隱患。特別重要的一點是:要求對對運行5年以上的UV光解設備進行淘汰,更換為水噴淋加活性炭處理。編者認為,這是對UV光解設施進一步管控,特別是針對運行年頭比較長的光解設施,其處理效率微乎其微。使用水噴淋+活性炭吸附,這里除了涉及到活性炭的定期更換,也涉及噴淋水的更換,企業需要做好臺賬備查!具體要求如下(同時見紅頭文件):
1、對涉氣環保設備進行安全運行排查,檢查內容有:老化線路是否更換;通氣管道積油是否清理;活性炭是否定期更新;通氣管道是否破漏;涉氣生產車間避免無組織排放。
2、對運行5年以上的UV光解設備進行淘汰,更換為水噴淋加活性炭處理。
3、建立檢查臺帳,做好每次檢查和更換的記錄。
4、有條件的企業聘請第三方環保公司為環保管家,實施專業化管理。
來源:東莞生態環境,VOCs減排工作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