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零散工業廢水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于今年4月1日正式實施,明確了零散工業廢水產生單位及處理單位的行為規范與法律責任,覆蓋了零散工業廢水管理過程中出現的“環境監管盲區”,強化了環境執法的抓手。
為切實做好《條例》宣傳工作,4月11日,大嶺山生態環境分局結合今年第一批零散工業廢水異常企業名單,通過現場為企業環境管理“問診把脈”的方式,開展零散工業廢水異常線索核查。
當日上午,大嶺山生態環境分局工作人員對轄區內一家印刷包裝有限公司零散工業廢水異常增加線索進行現場核實。經查,該公司環評允許廢水年產生量9噸,2022年度實際廢水轉移量為54噸,增幅達455%。
工作人員核對了企業生產工序及相關設備,未發現違規增加工序及設備的情況;其次對原輔材料進行核對,該公司全年水性油墨使用量約5噸,雖已超過原環評登記的0.36噸,但按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2021年版)》的要求,水性油墨使用量低于10噸的印刷類項目,豁免環評管理即無需重新申報辦理環評手續;最后對該公司廢氣處理設施、零散工業廢水儲存池、危險廢物倉庫進行檢查,未發現明顯環境違法行為。經核查確認,該公司產能提升,清洗工序用水量增加,導致零散工業廢水增多。
工作人員對該公司提出了整改意見,要求該公司主動申報與環評不一致的產污情況,完善廢水、廢氣、固廢管理制度,消除環境安全隱患,定期開展廢氣自行監測、更換活性炭、按時轉移零散工業廢水,確保守法經營。
大嶺山生態環境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生態環境部門將加大對零散工業廢水產生及處理單位的環境執法力度,定期組織開展零散工業廢水專項執法行動,嚴厲打擊違法行為,減少零散工業廢水違法排放,促進轄區內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
來源:東莞市生態環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