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排水許可證證后管理,4月18日,虎門生態環境分局聯合虎門鎮水務工程運營中心開展專項檢查,重點檢查轄區內洗車店是否存在違規排放污水行為,督促商戶依法合規排放污水。
檢查人員先后檢查了4家洗車店,發現這4家洗車店均未辦理排水許可證。某自助洗車(小捷滘金捷花場店)不屬于雨污分流排放地區,污水未接入污水管網,通過小總口的臨時應急方式引至污水管網;其余3家屬于雨污分流排放地區,污水均已接入污水管網。
執法人員責令這4家洗車店立即停業整改、辦理排水許可證,告知企業如實申報排水許可證后方可正常營業,并提醒店鋪負責人,根據 《城鎮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規定,排水戶未取得排水許可,向城鎮排水設施排放污水的,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補辦排水許可證,可以處50萬元以下罰款;對列入重點排污單位名錄的排水戶,可以處3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虎門生態環境分局將持續督促上述四家洗車店辦理排水許可證,同時加強對排水戶排水安全意識的宣傳教育,引導排水戶遵守排水規范要求。
來源:東莞市生態環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