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線監控平臺近日顯示,樟木頭鎮某電子有限公司VOCs在線監控系統(VOCs 1號機)數據缺失。針對該情況,樟木頭生態環境分局迅速組織執法力量,于4月18日對該公司開展現場檢查。
經查,該公司主要從事線路板生產加工,設有蝕刻、印刷、磨板等生產工序及相關生產設備,屬大氣重點排污單位。該公司企業端VOCs 1號機在線分析儀顯示,該設備于2023年4月18日8時31分至9時24分存在斷電記錄,現場檢查時已恢復通電;VOCs 1號機在線分析儀除4月18日7時起記錄的7條數據外,未查到其他歷史數據。掌握以上情況后,執法人員當即對現場拍照取證,并制作雙筆錄查處該企業。同時委托第三方檢測公司對該公司廢水、廢氣標準化排放口進行取樣檢測,后續將檢測結果與在線監控數據進行比對。
該企業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四條規定“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監測規范,對其排放的工業廢氣和本法第七十八條規定名錄中所列有毒有害大氣污染物進行監測,并保存原始監測記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條規定,該企業或將面臨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
樟木頭生態環境分局表示將持續深入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深化非現場監管,對誠信經營者“無事不擾”,對違法失信者“無處不在”。
來源:東莞市生態環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