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自行監測方案的制訂情況
排污單位應當按照行業自行監測技術指南、總則、排污許可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的優先順序制定自行監測方案。
自行監測方案應包括排污單位基本情況、監測點位、監測頻次、監測指標、執行排放標準及其限值、監測方法和儀器、質量控制措施、監測點位示意圖、監測結果公開時限等內容。重點檢查監測方案編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可操作性。
02、按照自行監測方案開展監測情況
檢查排污單位是否按照監測方案開展監測,通過查閱自行監測原始記錄檢查監測全過程的規范性,原始記錄包括現場采樣、樣品運輸、保存、交接、分析測試、監測報告等。
自動監測檢查包括站房建設標準化、排污口規范化、設備運行維護記錄、運行管理規章制度制定等方面,廢水流量計還應關注設備檢定等情況。
03、自行監測結果的報送
排污單位自動監控設施是否已聯網并穩定上傳數據;是否通過“全國污染源監測信息管理與共享平臺”等平臺錄入手工監測數據,數據錄入是否完整、一致、及時等。
04、自行監測信息公開情況
排污單位應通過便于公眾知曉的方式公開自行監測信息。公開內容應包括排污單位基礎信息、自行監測方案、自行監測結果、未開展監測的原因、污染源監測年度報告。
對照排污單位自行監測信息檔案,對排污單位在“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公布的自行監測信息進行逐項檢查。檢查信息公開的真實性、完整性、及時性等。
05、對環境監測社會化服務機構的檢查
委托環境監測社會化服務機構開展自行監測的,還應檢查社會化服務機構的檢測資質、能力范圍、采用的分析方法適用性等,必要時可赴實驗室開展現場檢查,包括樣品采集、運輸、保存、交接、分析測試、設備使用維護記錄(檢定、校準、期間核查)、試劑耗材等保存、實驗室環境等以及檢測人員持證情況。
來源:環保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