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道滘生態環境分局在接到道滘鎮某重點排污單位在線監測數據異常的線索后,立即聯合市生態環境局信息化與應急科到現場檢查。
該單位安裝有SO2、NOx、粉塵顆粒物等在線監測設備,在線監測設備由社會化運營單位負責運營;同時已在干燥廢氣排放口DA001安裝煙氣啟動監控設施,并已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現場檢查發現,該單位干燥廢氣排放口DA001煙氣自動監控設施自2021年12月7日通過自主驗收后至今,在未向生態環境部門報告的情況下,多次擅自修改基準氧含量和空氣過量系數兩項參數。某些時段將自動監控設施基準氧含量和空氣過量系數兩項參數同時修改為0,導致相關時段內自動監控數據顯示的折算濃度與實測濃度相等,數值遠低于真實的折算濃度,并上傳至國家、省、市自動監控平臺,導致污染物折算濃度失真。對此,執法人員現場制作雙筆錄并對該單位進行查封。
根據現場檢查情況,依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重點排污單位篡改、偽造自動監測數據或者干擾自動監測設施,排放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的,應當認定為“嚴重污染環境”,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條規定。目前道滘生態環境分局已將該案件移送公安部門偵辦。
來源:東莞市生態環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