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企石生態環境分局在日常巡查中發現東山村存在一家塑料加工企業,未辦理環保審批及自主驗收手續,廢氣污染物未經廢氣處理設施處理直接排放。
執法人員在檢查中,發現企業現場設有混料、注塑、移印等工序及相關設備,且正在生產。注塑、移印工序產生的廢氣未經處理在車間內無組織排放,再經車間大門排放到外環境。現場廢氣處理設施已建成,但未設置收集管道,且現場廢氣處理設施沒有開啟。
執法人員向該公司現場負責人詳細講解了《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相關規定,責令其立即停產,完善相關環保手續后方可投產,并對現場違法情況制作了雙筆錄進行調查取證,依法立案查處。
企石生態環境分局表示,將繼續加大巡查檢查和執法力度,及時遏止環境違法行為發生,確保企石生態環境得到持續改善。
來源:東莞市生態環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