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麻涌生態環境分局執法人員將《行政處罰決定書》送達當事人白某。白某不但受到60萬元的行政處罰,創下麻涌鎮生態環境領域對個人處罰的最高紀錄,而且將要對造成的生態環境損害進行貨幣賠償。
今年2月19日,麻涌鎮大盛村的村民發現附近香蕉地冒出大量白煙。接到報警后,麻涌生態環境分局、公安分局聯合行動,迅速控制案發現場。
經調查,白某非法開展廢物處理業務,組織人員將使用過的約100公斤熏蒸物,在麻涌農地填埋處理,并稱這些東西埋在地里可以變成有機肥。當天下午,相關人員在大盛村一處農地上挖了一個1.2米深、1.8米長、1米寬的坑。熏蒸物填埋在坑中發生了自燃并冒出白煙。
麻涌生態環境分局現場進行取樣監測,及時鎖定證據,同時對填埋區的所有填埋物、受污染的土壤等進行無害化處理。監測結果報告顯示,填埋物、受污染的土壤可以判定為危險廢物。
白某組織人員擅自傾倒和填埋危險廢物,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二十條第一款關于“產生、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固體廢物的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采取防揚散、防流失、防滲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環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傾倒、堆放、丟棄、遺撒固體廢物”的規定。5月30日,東莞市生態環境局對白某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決定對其處60萬元罰款。對白某擅自傾倒、填埋危險廢物的環境違法行為造成的生態環境損害,麻涌生態環境分局已啟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程序。
來源:東莞市生態環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