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氣在線監測如傳統的CEMS在線監測及VOCs在線監測,是否為超標及即被受處罰呢?其實,各地也發布了環境輕微違法行為免責清單,其中也包含了一些VOCs或傳統CEMS在線監測輕微違法的豁免出發的行為,如下為部分省、市的總結,也附了相關案例,如下:
01各地相關規定
安徽省
《生態環境輕微違法違規行為免罰清單(第二批)》
三、違反《排污許可管理條例》第二十條第二款,排污單位發現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測設備及其附屬設施因故障不能正常傳輸數據的,故障發生12小時內未向屬地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報告,首次被發現,在故障發生期間按規定開展手工監測或者安裝使用備用儀器,經生態環境部門認定污染物達標排放的。
《黑龍江省生態環境領域免予行政處罰違法行為清單(試行)》
序號 |
違法行為 |
適用條件 |
3 |
超標排放污染物,常規污染物單因子超標倍數小于或等于0.1倍或者噪聲超標在2分貝以內 |
{C}1. 初次違法; {C}2. 責令限期改正后及時改正 |
《山東省生態環境領域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事項》
序號 |
事項名稱 |
適用情形 |
2 |
超標排放污染物 |
{C}1. 污染物為常規污染物; {C}2. 超標污染物為單個因子; {C}3. 超標倍數≤0.1倍; {C}4. 次日完成整改并達標排放。 |
《東莞市生態環境輕微違法行為免罰清單》
《江門市生態環境依法不予行政處罰的輕微環境違法行為清單》
《廣州市生態環境領域輕微違法行為免處罰免強制清單》
一、(八)重點排污單位未能確保大氣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測設備正常運行的。
輕微情節:大氣污染物自動監測設備不正常運行,24小時內及時報告,并及時修復,不正常運行期間采取停產、限產或其他措施停止或大幅度減少大氣污染物排放,且未造成環境污染、生態破壞或社會影響等危害后果的。
一、(十一)重點排污單位未能確保水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測設備正常運行的。
輕微情節:水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測設備不正常運行,24小時內及時報告,并及時修復,不正常運行期間采取停產、限產或其他措施停止或大幅度減少水污染物排放,且未造成環境污染、生態破壞或社會影響等危害后果的。
一、(十三)實行排污許可重點管理的排污單位未能確保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測設備正常運行的。
輕微情節:污染物自動監測設備不正常運行,24小時內及時報告,并及時修復,不正常運行期間采取停產、限產或其他措施停止或大幅度減少污染物排放,且未造成環境污染、生態破壞或社會影響等危害后果的。
二、(十一)依照法律規定實行排污許可管理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發現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測設備傳輸數據異常或者污染物排放超過污染物排放標準等異常情況不報告的。
輕微后果情形:發現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測設備傳輸數據異常或者污染物排放超過污染物排放標準等異常情況不報告,屬初次違法,危害后果輕微或者未造成環境污染、生態破壞或社會影響等危害后果,在調查或檢查發現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完成整改的。
《武漢市生態環境輕微違法不予處罰事項清單(2022版)》
序號 |
事項名稱 |
適用情形(同時滿足) |
19 |
對自動監測設備未按規定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的行政處罰 |
{C}1. 初次違法; {C}2. 僅限于自動監測設備未按照規定與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的監控設備聯網的情形; {C}3. 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整改,沒有造成危害后果。 |
《泉州市生態環境局不予處罰事項清單(試行)》
序號 |
違法行為 |
適用條件(同時滿足) |
4 |
超過污染物排放標準排放污染物 |
在線監控數據: 煙氣在線監控小時數據超標,但及時改正,有效日均值(該自然日有效小時數據的算術均值)未超過污染物排放限值; 污水在線監控數據有效日均值超標幅度不超過10%(包括10%)次日達標排放。 |
《烏蘭察布市生態環境局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行政處罰目錄清單(試行)》
02典型免罰案例
泰安市某環保電力有限公司
違法行為 |
該焚燒廠二氧化硫排放日均值超標0.006倍 |
查處情況 |
依據《山東省生態環境廳關于規范生態環境違法行為“不罰”“輕罰”等有關事項的通知(魯環發[2020133號),生態環境領域輕微違法不予促會發事項第二項“超標排放污染物”,泰安市生態環境局對該焚燒廠作出免予處罰的決定。 |
合肥市某醫藥包裝材料有限公司
違法行為 |
該公司水質自動監測設備比對監測頻次為一季度一次,低于規定的不少于每月一次的頻次,屬于未保證自動監測設備正常運行。 |
查處情況 |
鑒于該公司的行為屬于首次違法,且危害后果輕微并及時改正,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生態環境輕微違法違規行為免罰清單(第一批)》第七條的規定,合肥市生態環境局決定對該公司不予行政處罰。 |
東莞市某發電有限公司
違法行為 |
該焚燒廠2020年第三季度“CEMS維護”超過30小時,東莞市生態環境局認定上述行為屬于“未保證自動監測設備正常運行”。 |
查處情況 |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關于“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處罰”的規定,東莞市生態環境局對其作出免于處罰的決定。 |
廣州市某食品企業有限公司
違法行為 |
該公司肉類聯合加工廠2020年以來出現多個時段氨氮日均值超標現象。 |
查處情況 |
鑒于發生在線日均值超標時該廠尚未完成在線監測設備驗收,按照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污染防治攻堅工作要求,綜合考量其違法情節輕微及積極主動改正的情節,經集體討論,生態環境部門決定對該廠免于行政處罰。 |
來源:環境監測實戰,VOCs減排工作站再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