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湖南省漣源市人民政府官網上獲悉,婁底市生態環境局近日向漣源市匯源煤氣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匯源煤氣公司)下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對匯源煤氣公司的7項環境違法行為共計處罰175.38萬。
今年8月1日—4日,生態環境部部長黃潤秋采取“四不兩直”方式,赴湖南省婁底市、益陽市、岳陽市調研大氣和水污染防治工作。
就在8月1日下午,生態環境部調研組前往婁底市調研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時發現,匯源煤氣公司未落實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措施;手工監測報告涉嫌造假;通過煙道噴氨簡易方式脫硫脫硝,干擾檢測;燃氣發電鍋爐污染物超標嚴重,涉嫌長期超標排放。
婁底市生態環境局立即就生態環境部檢查組對匯源煤氣公司現場交辦問題進行現場檢查,發現匯源煤氣公司實施了以下環境違法行為:
1、以臨時限產的方式應對檢查;
2、未嚴格執行重污染天氣應急減產措施;
3、脫硫系統在檢修過程中使用氨法脫硫,造成二次污染;
4、發電站余熱鍋爐排氣筒煙氣超標排放;
5、煉焦生產線在推焦過程中,焦爐焦側煙氣未集中收集處置,存在冒煙現象,煤焦物料大棚未密閉儲存;
6、部分脫硫裝置儲罐罐頂廢氣未經收集處理直排大氣;
7、調試及手工報告涉嫌造假;
8、自動監測設備不正常運維,發電站余熱鍋爐監測平臺不符合規范要求。
就在生態環境部調研組調研結束后,婁底市委副書記、市長曾超群立即主持召開生態環境部暗訪督查現場指出問題整改調度會,要求切實抓好生態環境部暗訪督查反饋問題整改。
曾超群指出,要嚴格環保執法,敢于動真碰硬,徹底解決執法“寬松軟”問題。要堅持有案必查、有案必立、執法必嚴,強化部門聯動、行刑銜接,嚴厲打擊環境污染違法犯罪行為,形成震懾,推動婁底生態環境持續好轉。
8月10日,婁底市生態環境局向匯源煤氣公司送達了《行政處罰事先(聽證)告知書》(婁環告(漣)〔2023〕23號),告知匯源煤氣公司享有陳述申辯權和聽證權,匯源煤氣公司于8月10日向婁底市生態環境局提交了認罰具結書。
最終,經案審會研究,婁底市生態環境局決定對匯源煤氣公司做出行政處罰,責令匯源煤氣公司改正違法行為,對立行立改的問題進行立即整改,對限期整改的問題制定整改方案,嚴格按照所制定的整改方案整改到位。其中7項違法行為合計處罰款人民幣壹佰柒拾伍萬叁仟捌佰元整(¥1753800.00)。
婁底市委書記鄒文輝于8月21日主持召開市委常委會會議,傳達生態環境部部長黃潤秋在婁底暗訪調研反饋問題整改要求和8月15日聽取工作匯報時的指示精神,研究婁底貫徹落實意見。
來源:中國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