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生態環境部環境工程評估中心副主任鄒世英、廣東省生態環境廳環評處處長方平波一行到東莞市專項調研指導排污許可管理工作。
東莞市生態環境局副局長吳對林向調研組匯報了我市排污許可管理工作開展情況、存在問題和意見建議,松山湖生態環境分局、麻涌生態環境分局分別就機構設置、排污許可制度實施情況、排污許可證申領及執行情況進行了匯報。調研組就我市排污許可管理各環節包括環評審批、許可證核發、平臺操作、人員配置、技術支撐、執法監管聯動機制銜接等方面和與會人員進行深入交流。
調研組表示,生態環境部將會持續推進排污許可制改革,推動與環評、執法、環統、監測等制度銜接,排污許可制度改革不是環保要求和業務的“加一”,而是環保要求和業務的“歸一”。本次調研主要目的是深入了解各地排污許可制度改革試點情況、環評審批、許可證核發、監測、排污許可監管執法等方面的意見、建議。
調研組對東莞在排污許可管理方面的探索與創新所取得的成效表示肯定,鼓勵我市持續推進改革任務,積極創新,大膽地干,勇敢地闖,探索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改革經驗,為構建以排污許可制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監管體系奠定基礎。
調研組指出,通過排污許可與環評制度的有效銜接,排污許可與環境影響評價將逐步實現“一套銜接方案、一套登記目錄、一套排放清單、一套測算方法、一套監管辦法”的管理模式,大家要深刻理解排污許可制度改革的重大意義,確立排污許可制度核心地位,也要充分認識排污許可制度改革的長期性和復雜性,腳踏實地、久久為功,推動環境質量持續改善,以高品質生態環境支撐高質量發展。
來源:東莞市生態環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