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福區某機械企業露天噴涂油漆案
案情簡介:
2023年8月3日,根據12345政務熱線交辦問題,長沙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局開福執法大隊對位于撈刀河街道羅漢莊村的某機械租賃公司執法檢查。經查,該公司場地北側露天堆放有噴涂完畢的塔吊標準節,旁邊擺放有若干已開封的油漆桶和用于油漆噴涂作業的噴涂設備,現場有明顯的油漆噴涂痕跡,地面有大量油漆結塊,執法人員現場檢查時場內未進行油漆噴涂作業。進一步查明,該公司自2020年4月初開始在場內開展塔吊變形修復油漆作業,前期主要是使用人工補刷上色的方式,2023年6月初開始使用噴槍上色,現場未安裝污染防治設施,未采取任何廢氣收集處理措施,造成油漆廢氣無組織排放嚴重。
查處情況:
該公司上述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條之規定,依據《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條第(一)項之規定,經嚴格適用裁量標準,10月31日,長沙市生態環境局決定對該公司處罰款9萬元。
望城區某表面處理公司無證排污案
案情簡介:
2023年6月15日,接生態環境部現場監督幫扶檢查組交辦問題線索,長沙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局望城執法大隊人員赴某金屬表面處理企業執法檢查。經查,該企業屬排污許可重點管理單位自2017年12月15日至2020年12月14日,檢查當天企業正常生產,排污許可證已過期。
查處情況:
該單位無排污許可證排污的行為,違反《排污許可管理條例》第二條第一款之規定。調查期間,該單位請求從輕處罰并提供相關材料佐證。經核查認定,該公司排污許可證期限屆滿前兩個月即申請排污許可證延續,雖未經批準,但仍然嚴格遵守舊版排污許可證的規定,按照生態環境管理要求運行和維護污染防治設施,嚴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有積極履行環境保護主體責任的自覺,且對該公司生產廢水執法監測結果顯示達標,說明該公司生產廢水對外環境造成的危害后果可控,遂對從輕處罰的主張予以采納。依據《排污許可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二)項之規定,參考《湖南省生態環境保護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規定(2021版)》相關基準,長沙市生態環境局于9月15日對該公司下達處罰決定,罰款34萬元。
來源:長沙市生態環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