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廢氣部分
1. 加強源頭管控。
避免生產和使用產生惡臭、異味的產品和物質。逐步淘汰產生惡臭、異味的產品、工藝和設備。印刷、家具、人造板、機械設備、電子、涂裝等使用有機溶劑、清洗劑等揮發性物質的行業或企業,應積極推行水性化替代工藝,從源頭上控制廢氣污染的產生。
2. 污染防治設施完善并保持正常運行。
在物料貯運、裝卸、投料、輸送、混合、反應、出料、分裝等各個環節都要充分考慮廢氣有組織收集,做到“能收盡收”,最大限度減少無組織排放。產生含揮發性有機物廢氣的生產和服務活動,應當在密閉空間或者設備中進行,并按照規定安裝、使用污染治理設施。收集的廢氣必須經廢氣處理設施處理。保持設施正常運行,達標排放:液體噴淋處理的,必須保證液體充足、藥劑添加及時、確保噴淋液PH值在的正常范圍(酸性廢氣設施噴淋液PH應呈堿性,堿性廢氣設施噴淋液PH一般應呈酸性);焚燒設施確保焚燒溫度等參數在正常工況范圍;活性炭處理的,按規定及時更換活性炭,更換記錄齊全,更換下來的廢活性炭應作為危險廢物加強管理:規范貯存、并及時委托有資質的單位進行安全處置。
有廢氣產生,但在原環評中廢氣治理設施無具體要求的,應根據大氣法一百零八條相應要求,自行建設廢氣治理設施,同時報備、驗收。
3. 防止泄漏,監控有效。
石化、化工等有有機廢氣產生的企業必須開展泄漏檢測與修復,涉及有毒有害氣體使用或排放的企業,建議按安全部門要求安裝氣體泄漏報警裝置,防治因環境引起的安全事故。持續改善,減少無組織排放量。
4. 排放口規范。
廢氣處理設施處理工藝、廢氣排放筒應符合環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標準要求,廢氣處理設施周邊懸掛或張貼設施運行示意圖,按排污口規范化要求落實符合規定的環境保護圖形標志牌(含排放口名稱、編號、企業名稱等內容)。
5. 在線監測。
安裝VOC在線監控的企業,要加強與設備廠商、日常運行維護單位的聯系,確保在線監控設備正常運行,規范建立運行、維護記錄等臺帳資料。
二、廢水部分
1. 規范管網、四水分離。
企業生產廢水(包括地面、設備沖洗水,拖把等洗滌水)、生活污水、雨水、清下水等必須做到全部分類收集到位,按照“分質分流、分類處理”的原則,采用明溝、明渠、明管進行收集,有條件或有要求的架空鋪設污水管網,并標明廢水名稱及管路走向,建立健全排水管網圖。按照規定規范設置初期雨水收集池、事故應急池,包括應急閘(閥)等。
2. 規范設施、達標排放。
企業要按照環評要求,規范建設符合要求的廢水處理設施,設備管道流向標識清晰、各設備或水池名稱功能標識清晰(有條件的寫明主要功能簡介),現場張貼或懸掛與實際情況相對應的設施(處理工藝流程)圖(并標注投資、設計規模能力、設計建設施工單位以及管理制度、操作規程),現場禁止使用軟管、暗管、超越管等,各主要閥門、開關標明“常閉”或“常開,設置專門部門或人員加強對設施的維護和運行管理,設施操作人員持證上崗,確保廢水處理設施各個環節及裝置始終處于良好狀態,實現廢水穩定達標排放。一類污染物單獨處理設施、中水回用設施、氮磷廢水回用設施必須確保正常運轉,回用水管道去向明確,安裝計量裝置。
關鍵環節設備或易損環節設備要一用一備。現場應有治理設施運行記錄等臺賬資料。
3. 規范排口、監管到位。
企業工業廢水排放口按照《排污口設置和規范化整治管理辦法》設置,便于日常管理和維護。采樣井:深度要低于排放口底部30cm以上,便于沉積排放水;應急閘(閥):建在采樣井與外排口交接處。標識牌:符合規定的環境保護圖形標志牌(含排放口名稱、編號、企業名稱等內容),設置在排放口附近醒目處,間歇性排放的須標明排放時間。
對生產廢水中含有國家規定的一類污染物的(有汞、鉻、鉛、鎘、砷、鎳、銀等13個),必須單獨收集,單獨處理,單獨排放(設置車間排放口)、單獨計量。
4. 規范監控、監測有效
企業要對自動監控設施運維和管理負主體責任,要設置監控站房,配備空調、UPS、供電等設施,取樣管路要明管,確保廢水流量計、在線監測設備、IC卡總量設備等自動監控設施正常運行,禁止擅自拆除、閑置自動監控設施,禁止改動相關參數、數據、程序,或違反技術規范,采取更換、稀釋、吸附、吸收、過濾等方式處理監控樣品。
三、固危廢部分
產生固體廢物的單位和個人,應當采取措施,防止或者減少固廢物對環境的污染。對收集、貯存、運輸、處置固體廢物的設施、設備和場所,應當加強管理和維護,保證其正常運行和使用。當固體廢物的種類、產生量、流向、貯存、處置等發生重大改變的,應當及時申報。
禁止擅自關閉、閑置或者拆除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設施、場所;禁止無經營許可證或者不按照規定經營許可證規定從事危險廢物收集、貯存、利用、處置的經營活動;禁止將危險廢物提供或者委托給無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從事收集、貯存、利用、處置的經營活動;
1. 危險廢物貯存。
危險廢物貯存設施、場所、包裝容器,相關危險廢物標識設置規范;危險廢物貯存場所,達到危險廢物貯存相關標準,分類收集、貯存危險廢物,裝載危險廢物的容器完好無損;禁止將危險廢物混入非危險廢物中貯存,禁止混合收集、貯存、運輸、處置性質不相容而未經安全性處置的危險廢物。貯存危險廢物必須采取符合國家環境保護標準的防護措施(如:落實防雨、防滲、防揚塵、防曬四防措施),并不得超過一年。
2. 危險廢物網上動態申報。
按要求在江蘇省危險廢物動態管理信息系統中申報危險廢物管理計劃、月度報表,申報內容包括危險廢物的種類、產生量、流向、貯存、處置等有關信息,確保網上申報數據與日常危險廢物產生、處置記錄臺賬一致。若申報事項或者危險廢物管理計劃內容有重大改變的,應對及時變更申報。
3. 危險廢物處置
產生危險廢物的單位,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置危險廢物,不得擅自傾倒、堆放。轉移危險廢物的,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填寫危險廢物轉移聯單,未經批準,不得擅自轉移。禁止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過境轉移危險廢物。
4. 危險廢物臺賬記錄。
按國家要求建立危險廢物經營情況記錄簿,如實記載收集、貯存、處置危險廢物的類別、來源、去向等事項。
5. 落實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及經營許可證。
危險廢物必須委托給有資質的單位處理;簽訂相關轉移處置協議或合同;轉移處置危險廢物的過程中,規范填報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確保轉移聯單填寫的信息與實際情況一致。
四、信息公開
企業要如實填報名稱、排放口編號、污染物排放因子、執行標準、排放量、排放去向、企業聯系人、網格員等信息,生成二維碼,張貼在排放口標志牌上;在線監控第三方運行維護單位要將企業在線監控類別、排放標準、爐溫等要求、運維單位、聯系人電話等信息,生成二維碼,張貼在在線監控站房門口便于監管及監督。
五、其他要求
1.制訂落實環保規章制度。
制定環境防治責任制度,明確負責人、部門責任分工,明確管控要求和措施,具體到設施設備操作手冊。
2.應急預案編制。
按要求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向環保局備案,按照預案要求每年組織應急演練,及時對應急預案進行修編完善。
3.業務培訓情況。
企業應當對工作人員進行培訓,制定培訓計劃,明確培訓對象、內容;培訓內容包括環境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污染防治技術;污水操作人員、核輻射管理人員等關鍵崗位須取得上崗證。
來源:環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