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27日,生態環境部發布“中央第二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向河南省反饋督察情況”。文中提及“督察認為,河南省認真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河南生態環境保護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努力打造黃河流域生態保護示范區,加強南水北調水源保護,推進生態環境問題整改,工作力度較大,取得較大成效。”
但“但對標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與河南擔負的使命相比,與人民群眾的期盼相比,仍有一定差距,一些突出生態環境問題亟待解決。”,并提及在“大氣污染防治推進不力。”,比如“大氣污染監管不到位。安陽鋼鐵、鶴壁煤化工等企業大氣污染問題多發,現場抽查7家涉VOCs企業,5家治理設施形同虛設,2家運行不正常。許昌、平頂山等地產業集聚區環境監管不到位,企業煙氣直排問題突出。一些地方多家企業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要求不落實。”
如下為全文: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根據《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規定》,中央第二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以下簡稱督察組)對河南省開展了第三輪生態環境保護督察。2024年1月30日,二十屆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第2次會議審議通過督察報告。經黨中央、國務院批準,督察組于2024年2月27日向河南省委、省政府進行反饋。督察組組長許達哲通報督察報告,河南省委書記樓陽生作表態發言,河南省省長王凱主持會議。郭芳副組長,督察組有關人員,河南省委、省政府有關領導,有關部門和各市黨政主要負責同志等參加會議。
督察認為,河南省認真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河南生態環境保護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努力打造黃河流域生態保護示范區,加強南水北調水源保護,推進生態環境問題整改,工作力度較大,取得較大成效。
河南省把綠色低碳轉型納入河南發展“十大戰略”,建立省市縣鄉四級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工作機制。編制河南省丹江口庫區及上游生態治理和高質量發展“十四五”規劃,完成水源區三市六縣水土流失防治面積275平方公里,治理石漠化面積38萬畝,營造生態林17.5萬畝,丹江口庫區及干渠河南段持續保持Ⅱ類及以上水質。
河南省著力推進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實施《河南省黃河流域生態環境保護規劃》。對流域內歷史遺留礦山進行現場查勘、布點采樣、樣品檢測、成果評價。完成南太行國家生態保護修復試點工程。啟動沿黃生態廊道建設工程,黃河(河南段)右岸710公里生態廊道全線貫通。開展專項行動依法打擊破壞黃河生態環境的違法犯罪行為。探索形成“一河一策一圖”應對環境突發事件南陽實踐經驗。
河南省積極落實污染防治攻堅重點任務。實施火電行業超低排放改造、清潔取暖建設等重點任務。推進美麗幸福河湖建設,抓好重點河流綜合治理,開展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行動,全省Ⅰ至Ⅲ類水質斷面比例提升至83%。新增完成3224個村莊環境整治。
河南省高度重視此次督察工作,邊督邊改、立行立改,解決了一批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截至2023年12月底,督察組交辦的2965件群眾舉報問題已辦結或階段辦結2952件,責令整改764家,立案處罰285家,立案偵查17件,約談41人,問責136人。
督察指出,河南省生態環境保護取得積極進展,但對標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與河南擔負的使命相比,與人民群眾的期盼相比,仍有一定差距,一些突出生態環境問題亟待解決。
一是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有差距。落實綠色發展理念有偏差。一些地方和部門對綠色轉型高質量發展理解不深刻,對資源環境約束認識不清醒,存在“小進即滿”思想。一些干部對環境空氣質量在全國排名靠后的現實視若無睹,有的干部作風不嚴不實,執行政策變形走樣。
三門峽市礦山開采破壞生態問題突出,且在全面排查整治中工作不嚴不實,部分礦山越界開采被處罰卻未被納入整治臺賬。駐馬店市生態廊道占用耕地問題整改不嚴不實,抽查的4個圖斑中有2個與實際情況不符,當地重新核實后,完成整改的圖斑數量較之前減少1003個。違規占用耕地時有發生。安陽市滑縣在實施項目建設中,就近從耕地取土,造成耕地破壞;駐馬店市平輿縣安城湖公園違規占用耕地1047畝。
生態環境敏感區保護不到位。南水北調總干渠保護區內存在非法采砂等問題,新鄉輝縣市未采取有效治理措施。新鄉衛輝市自然資源部門將部分趙長城遺址劃入采礦范圍,再加上一些企業違規采礦,導致71.6%的趙長城遺址遭到不同程度破壞。
部分督察整改推進不力。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南陽市天冠水處理公司二期項目應于2022年12月底建成投運,但督察時尚未開工,城區每天約有5—8萬噸污水通過應急處置設施處置。鄭州市八崗污泥處理廠長期超負荷運行,2021年以來有70萬噸污泥未按規范要求處理。洛陽循環經濟產業園侵占邙山陵墓群問題整改推進緩慢。
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測監管不嚴,弄虛作假問題仍然多發。抽查31家排污單位在線監測設施,有5家弄虛作假或數據嚴重失真,有的用清水稀釋廢水干擾監測,有的故意篡改在線監測數據。
二是大氣污染防治推進不力。全省PM2.5、PM10等污染物濃度依然較高,豫北地區大氣污染治理短板尤為突出,特別是安陽市在全國重點城市排名一直停滯倒數10位以內。“兩高”項目盲目上馬違規建設。安陽、鶴壁等地一些企業產能替代要求不落實,違規新建合成氨項目,省會商聯審均予通過。安陽鋼鐵等公司粗鋼產量控制要求落實不力,虛造產量賬目上報。許昌市違規新增鋼鐵產能90萬噸/年,青浦合金公司違規保留2座380立方米煉鐵高爐。新鄉有關縣市違規出臺規避產能置換文件,將環山環保科技公司新建水泥熟料生產線產能減量替代要求弱化為等量替代。
煤炭消費替代控制不力。多家企業煤炭消費替代不實,落實的替代系數僅為要求的七成左右,個別企業還虛報煤炭消費來源。漯河市金大地化工公司煤炭消費替代量僅落實7%。
交通結構調整遲緩。2023年底前應建成的20條鐵路專用線還有9條未建成。2020年投運的平頂山市東鑫焦化公司年貨運量達300萬噸,全部依靠公路運輸。
大氣污染監管不到位。安陽鋼鐵、鶴壁煤化工等企業大氣污染問題多發,現場抽查7家涉VOCs企業,5家治理設施形同虛設,2家運行不正常。許昌、平頂山等地產業集聚區環境監管不到位,企業煙氣直排問題突出。一些地方多家企業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要求不落實。
三是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問題多發。“四水四定”要求落實不力。三門峽市陜州區先進制造業開發區每年違規從龍脖水庫取用400萬立方米水用于工業生產。新鄉市盛瑞水務公司違規將黃河灌溉用水出售給企業作為工業用水,2021年以來累計供水172萬立方米。
部分地市存在地下水超采問題。2018年至2023年,周口市深層地下水水位下降6.74米,河南省要求當地2023年建成的引江濟淮工程,鹿邑縣、太康縣配套工程一拖再拖;沈丘縣、西華縣應于2022年底前建成替代地下水的南水北調新增供水工程也未完成。焦作市14家違規取水企業的自備井尚未整治。漯河舞陽縣地下水超采治理項目應于2023年底前完成,督察時僅完成17%的管槽開挖工程。
“挖湖造景”問題仍然存在。三門峽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未辦理規劃許可和建設用地手續,違規建成好陽河濕地公園,違法占用耕地491畝,違規取用黃河水25萬立方米。新鄉衛輝市天然資源公司違規侵占農用地、違規取用黃河水,形成594畝人工湖“唐公湖”。
違規侵占自然保護地問題屢禁不止。三門峽市泰格奇幻樂園違規侵占黃河濕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實驗區。焦作市思善新材料公司侵占青天河風景名勝區,景區管理部門還為企業違規出具虛假證明用于辦理手續。南陽市中聯水泥公司侵占南陽恐龍蛋化石群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緩沖區。
違法采礦破壞生態問題突出。新鄉市和輝礦山工程服務公司借旅游道路建設之名,開挖石灰巖破壞山體190畝。衛輝市天然資源公司越界開采破壞山體和林地295畝。鄭州滎陽市張溝鋁土礦擅自將地下開采改為露天開采,破壞山體。鄭州新密市來集鎮非法采礦點2020年以來破壞山體35畝。
四是環境基礎設施短板突出。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滯后。應于2022年底建成的開封市杞縣污水處理廠擴建工程、護城河二期污水管網改造工程尚無實質性進展;計劃2021年開工建設的洛陽市瀍東和伊濱污水處理廠擴建工程仍未啟動。洛陽市紅山污水處理廠、鄭州市新鄭新區污水處理廠一期管網未接通不能投運。由于設備老舊、處理能力不足,濮陽市南樂縣污水處理廠污水頻繁溢流。全省有26家城鎮污水處理廠超負荷運轉,洛陽市多家污水處理廠頻繁開啟溢流閘排污。污水處理提質增效推進不力,全省51家污水處理廠進水濃度未達到目標,有的進水生化需氧量濃度僅為9.9毫克/升。管網建設改造遲緩。洛陽市應于2021年前完成的40公里雨污合流管網改造,督察時僅完成12公里。漯河市區有雨污合流管網338公里,大量污水積存在黑河西支河內。許昌、信陽、駐馬店等地大量生活污水排入河道。
產業集聚區工業廢水處理問題多發。應于2021年建成的濮陽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廠仍未完工,園區工業污水長期引入生活污水處理廠處理,還有部分工業廢水排入滲坑。焦作孟州皮毛加工產業園區污水處理廠停用,每天約1000噸污水直排新蟒河,祺祥洗毛廠私設暗管將污水直排蟒改河。安陽市新型化工產業園區銅冶片區、南陽市方城縣產業集聚區西區、漯河市淞江產業集聚區等地污水處理廠建設嚴重滯后。
固體廢物處置不規范。河南省年飛灰產生量達66.7萬噸,但全省僅有1家企業具備飛灰利用處置資質,多地長期違規堆存飛灰,環境風險隱患突出。駐馬店市平輿縣飛灰及應急填埋場積存大量滲濾液。鄭州、漯河等地一些企業違規處置固體廢物。
督察要求,河南省要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堅定不移走生態優先、綠色發展之路,把資源環境承載能力作為經濟發展的前提,以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支撐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堅決遏制“兩高一低”項目盲目上馬,打擊在線監測弄虛作假等違法行為。落實“四水四定”要求,加大南水北調工程保護力度,杜絕“挖湖造景”等破壞生態行為。嚴禁礦山無序開采,嚴密防范安全和環境風險隱患。加大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力度,規范產業集聚區建設。高度重視群眾環境信訪問題辦理,切實解決好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生態環境問題。對失職失責問題,要責成有關部門進一步深入調查,厘清責任,嚴肅、精準、有效問責。對需要開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或需要提起公益訴訟的,按有關規定辦理。
督察強調,河南省委、省政府應根據督察報告,按照《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辦法》要求,抓緊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45個工作日內報送黨中央、國務院。整改方案和整改情況要按照有關規定向社會公開。
督察組還對發現的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進行了梳理,已按有關規定移交河南省委、省政府處理。
來源:生態環境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