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山古鎮鎮生態環境保護局對鎮內餐飲服務單位開展餐飲油煙污染專項整治行動。
01檢查行動
餐飲油煙專項整治小組到該鎮油煙異味較突出的區域進行檢查,重點查看餐飲服務單位油煙凈化設施的安裝使用和清洗維護情況,檢查發現部分餐飲服務單位存在環境保護意識薄弱、未安裝油煙凈化設施、長期使用的油煙凈化設施未清洗維護導致油煙凈化效果差等問題。
本次專項行動,專項組共排查10余家餐飲服務單位,對于未正常使用油煙凈化設備或未安裝油煙凈化設施的餐飲服務單位,督促其履行主體責任,按要求安裝油煙凈化設備,確保油煙凈化到位;對負責人發放普法宣傳手冊,勸導商戶自覺遵守餐飲油煙凈化規定,落實“回頭看”機制。
此次專項整治行動,加強對餐飲行業的監管,引導餐飲單位自覺履行環境保護主體責任,從源頭上改善大氣環境質量。
02普法小Tips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
第八十一條第二款
禁止在居民住宅樓、以及商住綜合樓內與居住層相鄰的商業樓層內新建、改建、擴建產生油煙、異味、廢氣的餐飲服務項目。
《廣東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
第六十一條第三款
已設立餐飲場所的商住綜合樓和用于餐飲服務的建筑物未配套設立專用煙道的,應當加裝專用煙道;無法加裝專用煙道或者采取其他油煙凈化措施,使油煙達標排放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確定的監督管理部門應當責令餐飲服務場所限期搬遷。
來源:中山市生態環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