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根據《廣東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實施方案》,省第三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以下簡稱督察組)對潮州市開展了第二輪生態環境保護例行督察。2024年2月27日,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審議通過督察報告。經省委、省政府批準,督察組于2024年5月13日向潮州市委、市政府進行反饋。督察組組長王左丹通報督察報告,潮州市委書記何曉軍作表態發言,潮州市市長劉勝主持會議。何焱副組長,督察組有關人員,潮州市委、市政府有關領導同志,有關部門和各縣(區)黨政主要負責同志等參加會議。
督察認為,潮州市始終牢記習近平總書記“把潮州建設得更加美麗”的殷殷囑托,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認真貫徹落實省委“1310”具體部署,聚焦“一大引領、三大戰役、六大提升”工作安排,堅定不移走生態優先、綠色發展之路,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
潮州市委、市政府把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作為事關潮州高質量發展的頭等大事和重要政治任務,系統謀劃、全面部署、強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帶頭扛起生態環境保護政治責任,帶動各縣(區)各部門主要負責同志認真落實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
潮州市加快推進高質量發展。牢牢把握高質量發展這個首要任務,堅持經濟發展與生態環境保護兩手抓,強化節能、減污、降碳協同管控,加快構建“3+3+2”現代化產業體系,布局推進海上風電、清潔能源等戰略性產業項目,建成5個廢陶瓷消納場所、4個資源化回收處理中心,建成3座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處理能力達到3000噸/日,在全省率先實現生活垃圾全量無害化焚燒處理。
潮州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堅決扛起“讓韓江秀水長清”政治責任,韓江潮州干流段國考斷面水質長期穩定保持在地表水Ⅱ類標準以上。楓江深坑國考斷面基本實現消劣目標,地表水省考斷面以上水質優良比例達到85.7%。全市空氣質量全面達到二級標準,PM2.5年均濃度連續4年優于世界衛生組織第二階段標準(25微克/立方米),2023年AQI達標率為96.4%,空氣質量六項指標連續6年全面達標。
潮州市扎實推進綠美潮州生態建設。加強生態環境保護立法,先后頒布韓江流域、黃岡河流域水環境保護和鳳凰山區域生態環境保護等地方性法規。著力打造鳳凰山茶旅走廊、紅山森林公園、饒平風吹嶺等綠美潮州生態建設示范點。設立省內首個生物多樣性保護中心,加大生物多樣性保護力度。
潮州市高度重視此次督察工作,邊督邊改、立行立改,推動解決了一批群眾身邊的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截至2024年2月底,督察組交辦的244件信訪舉報問題已全部辦結或階段性辦結,其中責令38家單位整改,立案處罰8家,關閉取締30家。
督察指出,潮州市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對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和人民群眾期盼仍存在一定差距,一些突出生態環境問題亟待解決。
一是部分重點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推動落實不到位。
韓江流域綜合整治不夠深入徹底。湘橋區仙洲島位于韓江干流江心,仙洲島污水處理廠自2021年6月建成后一直處于試運行狀態。潮安區江東鎮每日產生生活污水約1.4萬噸,全鎮污水處理能力僅約4420噸/日,污水管網建設長期滯后。湘橋區官塘、鐵鋪兩鎮污水處理廠分別于2022年10月、2022年12月基本完成建設并具備運行條件,但設施長期建而未用,每日約1.5萬噸生活污水未經處理排入周邊環境。橋東污水處理廠長期效益低下,該廠設計日處理能力6萬噸,2011年建成后運行負荷一直不到50%,進水濃度長期偏低,基本處于“清水進、清水出”狀態。
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短板突出。部分縣區對農村生活污水治理重視程度不夠、工作緊迫性不強,污水治理設施運維管護機制落實不到位,存在工程建設推進緩慢、管網不配套、運維不正常等問題。
二是落實生態優先綠色發展仍有較大差距。
傳統行業綠色轉型推進乏力。潮州市部分瓷泥加工企業規模小、分布散,多數設備老舊、環境管理不規范,部分瓷泥加工企業緊鄰居民區,樓企矛盾突出。
生態公益林管護不到位,毀林問題突出。公益林保護責任落實還不夠到位,浮濱、建饒等鎮以及鳳凰水庫周邊鳳北、鳳光、乃興等村部分公益林毀林圖斑整改仍不到位,查處后仍然持續種植非林業部門管理作物,毀林趨勢尚未有效遏制。
部分自然保護地監管落實不到位。潮州市海山海灘巖田省級自然保護區近3年核心區內違規養殖圖斑不減反增;山門山蘇鐵蕨市級自然保護區近年來核心區毀林圖斑面積累計超過150畝。湯溪水庫是潮州市具有飲用水源功能的重要大型水庫,周邊種植桉樹超過1萬畝。
三是水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系統性科學性不足。
水環境整治系統性不強。潮州市污水治理工作謀劃不夠系統科學,廠網建設不同步、管網規劃設計統籌不足等問題突出,部分水環境整治工程成效不明顯。督察發現,部分污水處理設施運行“雙低”問題突出,2023年以來全市在用的42座城鎮污水處理設施有23座運行負荷率低于50%,其中16座負荷率低于30%。
楓江斷面達標基礎仍不夠牢固。2022年后楓江深坑國考斷面水質年均值達到V類考核目標,但水質仍不夠穩定,2023年10月流域內的8條重點關注支流中有5條為劣V類。流域基礎設施仍不完善,管網建設推進緩慢。潮州市2025年年底前計劃新建3400公里污水管網,但截至2023年11月,僅完成977公里;已建管網運營管護不足,漏接、錯接、混接現象普遍存在,截污納管成效不足。
內洋南總干流域部分河涌污染嚴重。流域內納污人口約40萬人,日產生生活污水約8.7萬噸,實際污水處理能力約6萬噸/日。由于流域內污水處理能力不足,管網建設不完善,部分生活污水未得到有效收集處理,一些內河涌污染嚴重。督察發現,彩塘鎮東彩路排渠、東鳳鎮闊肚溪沿岸存在多個污水直排口,水質為劣V類;庵埠鎮溜龍村內河涌、實驗學校溜龍校區河涌、開濠村娘仔溪、彩塘鎮龍華路旁河涌、驪塘一村內河涌等多條河涌污染嚴重。
四是一些突出生態環境問題亟待解決。
城市人居環境精細化管理薄弱。大氣污染防治尤其是城市揚塵管控仍存在較多薄弱環節,湘橋區橋東街道部分區域長期積塵嚴重,2020年以來僅生態環境部門收到該區域有關揚塵、噪音投訴舉報達300多件,區域道路運輸砂石、渣土、瓷泥等散裝物料車輛遺撒現象比較普遍,建筑工地落實“六個100%”不到位。部分城鄉結合部“臟亂差”問題突出,潮州市高鐵沿線可見多處垃圾堆放點,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收運管理工作有待強化。
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有待提升。2021年以來潮州市近岸海域優良水質面積比例均值雖總體達標,但部分時段、部分點位仍時有超標,2021—2023年連續3年秋季優良水質面積比例不達標。部分近海城鎮污水處理設施運行負荷較低,饒平縣大埕鎮、所城鎮、錢東鎮、汫洲鎮和海山鎮等5座污水處理設施運行負荷率普遍低于30%。海水養殖規范管理不足,禁養區內違規養殖現象禁而不止,饒平縣航道、港口利用區、長溪灣附近無居民海島等禁養區范圍內仍存在違規養殖。
督察要求,潮州市委、市政府要堅決扛起“把潮州建設得更加美麗”“讓韓江秀水長清”的政治責任,加強黨政領導干部教育培訓和人才隊伍建設,督促各級黨委、政府切實履行生態環境主體責任,推動潮州市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進一步夯實高質量發展的綠色底色。加快推動傳統產業轉型升級,不斷強化節能減污降碳擴綠增長;加快推進瓷泥產業園建設,推動陶瓷行業綠色發展。毫不松懈抓好韓江流域綜合治理,扎實推進楓江流域整治,加快補齊楓江、黃岡河、內洋南總干流域環境基礎設施短板,完善建立環境基礎設施常態化運行維護管理機制。大力推進綠美鄉村建設、加強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結合“百千萬工程”突出抓好農村污水治理,健全鄉村生活垃圾收運處置體系,推動城鎮生活污水處理提質增效;加強生態保護修復監管,著力提升生態系統多樣性、穩定性、持續性。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開展近岸海域、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攻堅行動,破解近岸海水養殖尾水治理、海灘垃圾整治、固體廢物處置管理等難題。切實解決好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生態環境問題。對失職失責問題,要責成有關部門進一步深入調查,厘清責任,依規依紀依法嚴肅、精準、有效開展問責。
督察強調,潮州市委、市政府應根據督察報告,抓緊研究制定督察整改方案,在45個工作日內報送省委、省政府。督察整改方案、督察整改落實情況按照有關要求向社會公開。
督察組還對發現的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進行了梳理,已按有關規定移交潮州市委、市政府處理。
來源:廣東省生態環境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