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提升生態環境執法效能,堅決打擊惡意環境違法行為,在12日舉行的“建設美麗惠州 推動高質量發展”生態環境保護專題新聞發布會上,惠州市生態環境局通報了2023年惠州市生態環境執法典型案例,共梳理典型案例5宗。
案例一:擅自傾倒(堆存)危險廢物
2023年4月,惠州市生態環境局博羅分局執法人員檢查發現,羅陽街道官陂潭小組的一塊空地散裝堆積約6000噸不明固體廢物。經廣東省環境科學研究院鑒定,判定堆存的部分物質屬于危險廢物。執法人員立即啟動涉生態環境犯罪案件聯合調查機制,聯合公安部門進行溯源調查,發現該堆存物質為廖某富(惠州市華瑞康實業有限公司負責人)從惠州市惠城區某覆銅板破碎加工回收銅粉企業非法收集的廢樹脂粉。
該案件涉嫌危險廢物環境違法犯罪,依法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經公安機關全力偵查,2024年1月12日涉案的1名犯罪嫌疑人廖某富(惠州市華瑞康實業有限公司負責人)已被刑事拘留,已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
案例二:非法處置危險廢物
2023年8月30日,惠州市生態環境局仲愷分局執法人員巡查發現,在陳江街道南華東路疑似有傾倒固體廢物。經調查后證實為廢油漆渣,屬于危險廢物種類,來源于天健精密模具注塑(惠州)有限公司。該公司私自將廢油漆空桶、含廢油漆渣桶、廢珍珠棉等固體廢物交由無處置資質的個體經營戶(謝某飛、李某林、歐陽某泉、張某興)處置,其中非法處置危險廢物總重量為0.43噸。
最終,該公司被處以罰款60萬元。同時,該公司以及謝某飛、李某林、歐陽某泉、張某興作為本案生態環境損害的賠償義務人,賠償11.1588萬元。
案例三:自動監測設備未保證正常運行
2023年7月10日,惠州市生態環境局博羅分局執法人員到廣東歐米挪生態農業科技有限公司開展污染源自動監測設備專項檢查。檢查發現,該公司自動監測設備存在數據采集傳輸儀面板顯示設置的煙道面積參數均與排污許可證載明的煙道面積參數不相符等問題,未保證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測設備正常運行。
最終,該公司被處以16.5萬元罰款。
案例四:檢驗報告弄虛作假
2022年11月1日,惠州市生態環境局聯合惠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邀請汽車檢測專家到惠州市惠陽區潤輝汽車檢測有限公司開展執法檢查,現場調閱217份摩托車排放污染物檢測報告。經統計,該公司出具虛假排放檢驗報告共217份。
2023年6月25日,市生態環境局對該公司處以罰款10萬元,并沒收違法所得5425元。
案例五:未按照環境監測規范從事環境監測活動
2023年8月3日,惠州市生態環境局惠城分局執法人員到廣東準星檢測有限公司現場檢查。現場檢查抽取該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出具的檢測報告,發現存在每個點位的非甲烷總烴樣品個數不滿足要求、樣品的采樣時間不符合要求等兩個問題。該公司2023年2月28日出具的檢測報告存在現場記錄不規范、臭氣濃度結果不規范、部分檢測結果評價及檢測方法描述不規范等四個問題。
生態環境部門責令該公司改正違法行為,處以罰款3.5萬元。
來源:惠州市生態環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