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安徽省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黃山市發現,屯溪區餐飲行業污染防控水平低,環境問題突出。
基本情況
黃山市現有餐飲店4142家,中心城區屯溪區1671家,占比約40%。近年來,屯溪區餐飲行業環境治理不力,源頭管控不嚴格,日常監管不到位,油煙污染等問題突出。2022年以來,屯溪區受理相關投訴達453件,群眾反映強烈。
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源頭管控不力
大氣污染防治法規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樓、未配套設立專用煙道的商住綜合樓以及商住綜合樓內與居住層相鄰的商業樓層內新建、改建、擴建產生油煙、異味、廢氣的餐飲服務項目。2020年,黃山市《餐飲油煙污染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要求,對新開餐飲店加強源頭管控。督察發現,2020年以來,屯溪區有關部門陸續違法審批了300余家選址不當的餐飲店,源頭管控不力已成為屯溪區餐飲油煙擾民問題突出的主要因素之一。
根據《飲食業環境保護技術規范》,餐飲店應設有隔油設施;黃山市也明確要求,不得審批未建設隔油、隔渣或高效油水分離裝置的餐飲項目。督察發現,屯溪區把關不嚴,隨機抽查的40余家餐飲店有超過半數未建設隔油設施,卻仍獲準經營。這些餐飲店違反《城鎮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將含油污水直接排入排水設施,大量食物殘渣和動植物油脂積存于排水設施內,危及城鎮排水設施安全。
(二)日常監管缺失
督察發現,屯溪區相關部門對餐飲行業一些普遍性環境問題監管不嚴,查處不力,2020年以來,對餐飲店污染問題“零”處罰。
督察組抽查屯溪區4家大型餐飲店,發現均不同程度存在油煙處理設施建設不規范、運行不正常等問題。其中,3家未按《飲食業環境保護技術規范》要求設置油煙監測口及監測平臺;2家違規將油煙凈化裝置置于排風機之后,影響油煙收集處理效果。仙人洞北路徽商故里油煙過濾裝置拆除后未更換,且油煙低空排放。華山路華山徽宴油煙凈化設施全部損壞,油煙直排。
督察還發現,新園東路、上塘路附近多家餐飲店油煙凈化設施長期不清洗,大量油污敷掛于煙罩等設備,一些餐飲店凈化設備和排煙管道滲出油污,油煙超標排放。據統計,屯溪區有200余家餐飲店違反《城鎮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管理辦法》,將油煙排入排水設施。濱江路、上塘路、新園東路等區域沿街多個排水井甚至出現“冒青煙”的現象,油煙四溢飄散,督察組現場檢查時,周邊群眾紛紛提出意見。
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規定,廚余垃圾應當交有資質條件的單位進行無害化處理,禁止利用未經無害化處理的廚余垃圾飼喂畜禽。屯溪區監管缺失,現場檢查的29家餐飲店均未按《餐飲業環境保護技術規范》要求建立廚余垃圾處置臺賬,部分餐飲店廚余垃圾未單獨收集,甚至隨意傾倒至排水井;對私自收運廚余垃圾行為,相關部門未開展溯源調查,未對產廢單位進行查處,由于日常監管未形成閉環,違規處置問題屢禁不止。督察組暗訪發現,上塘路附近仍有部分餐飲店直接將廚余垃圾交由私人用于畜禽養殖。
(三)問題整改不實
2019年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指出,黃山市餐飲行業存在油煙擾民等問題,黃山市整改方案明確要求,各區縣應嚴格按《餐飲油煙整治三年行動方案》完成整治任務。屯溪區整治工作不到位,措施落實不力,規范化管理不嚴格,在問題未徹底解決的情況下,于2023年上報完成整改。
2019年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信訪件反映,新園東路25號富達小區周邊餐飲項目存在環境污染問題,屯溪區已上報完成整改。督察組現場檢查發現,該問題整改不到位,仍有餐飲店存在油煙管道滲漏、私裝排氣扇、凈化器后置等問題。
2023年第二期《民聲呼應》反映,新園東路95號林鋒烤串餐飲店存在油煙污染等問題。該經營場所緊鄰居住層,不符合餐飲項目選址要求,屯溪區將原餐飲店勸離搬遷并上報完成整改。此次督察發現,在原址又違規新建一家餐飲店,產生的油煙違規排入排水設施,且含油污水不經隔油沉淀直接排入排水管網。
原因分析
黃山市屯溪區對餐飲業環境問題整治工作重視不夠,解決群眾“家門口”環境問題用力不足,區市場監管、城市管理、住房城鄉建設、生態環境等部門履職盡責不到位。
督察組將進一步調查核實有關情況,并按要求做好后續督察工作。
來源:安徽生態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