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1、項目獲得環評批復也通過驗收,近期完成了一企一策備案工作,廢氣處理設備進行了優化,減少了廢氣的排放量;現想擴建,那么在環評報告中分析原有項目的時候,已經通過一企一策備案的優化有機廢氣處理設備是否已經屬于合法的,直接在原有項目內分析即可;還是需要將該套廢氣處理設備納入改擴建項目內進行分析,通過改擴建的環評手續對其合法化?
2、一企一策完成了備案手續,有機廢氣排放量減少了,那么這個總量是否屬于企業最終合法排污的總量?全廠企業的有機廢氣合法排放的總量,到底以原有項目審批總量還是以一企一策備案的總量為準?
答復:
通過一企一策備案優化的項目減少了有機廢氣排放,屬于《廣東省豁免環境影響評價手續辦理的建設項目名錄》第58項“改造項目”,豁免辦理環評手續。本次擴建項目環評報告可將通過一企一策備案優化的項目納入原有項目內容分析即可,項目的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應以環評批復的總量指標為準。
來源:廣東省生態環境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