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出租屋是否屬于敏感點?
內容:
領導好,我有個疑問,在項目50米范圍內的出租屋是否屬于敏感點,是否需要進行噪聲現狀監測,然后疊加貢獻值后進行預測評價?在土壤評價等級判定的時候,是否可以認為出租屋所在區域屬于“居民區”,土壤敏感程度判定為“敏感”?獨棟的出租屋和連排的出租屋在敏感程度上是否有差別?類似出租屋的宿舍區是否也屬于敏感點?
答復時間:
2021-03-10
答復單位:
廣東省生態環境廳
答復內容:
您好!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聲環境》,敏感目標指醫院、學習、機關、科研單位、住宅、自然保護區等對噪聲敏感的建筑物或區域。對敏感目標的評價,應以敏感目標所受的噪聲貢獻值與背景噪聲值疊加后的預測值作為評價量。
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土壤環境(試行)》,土壤環境敏感目標指可能受人為活動影響的、與土壤環境相關的敏感區或對象;污染影響型建設項目所在地周邊的土壤環境敏感程度應依據表3判定。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總綱》,環境保護目標指環境影響評價范圍內的環境敏感區及需要特殊保護的對象。建議您根據上述導則對敏感點的定義,結合項目實際評價范圍、出租屋敏感程度等合理確定環境敏感點。謝謝您的關注與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