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佛山市生態環境局順德分局
公布了三起生態環境違法案例
這三家實施違法行為的企業
都因抱著“偷懶”的心態
即使“舉手之勞”操作
仍不作為,結果被處罰
案例一
產生揮發性有機廢氣不密閉不開設施被罰
順德區龍江某家具公司在正常生產過程中,噴底漆工序產生的廢氣經車間窗戶直接排放至外環境,同時,底漆車間內水簾機未開啟運行,噴漆工序配套的廢氣治理設施也未開啟運行,實施了“產生含揮發性有機物廢氣的生產和服務活動中,未在密閉空間或設備中進行,且未按照規定安裝、使用污染防治設施”的違法行為,市生態環境局順德分局于2021年1月11依據《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條規定,對該公司罰款14萬元。
案例二
建設項目投產一年多仍未環保驗收被罰
順德區勒流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的塑料制品制造項目在2019年辦理環評,并建成建設項目及配套治理設施后即投入生產使用,但配套治理設施未組織自主驗收,違反了《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市生態環境局順德分局于2021年1月16日依法對該公司及法定代表人作出罰款合計28.5萬元。
案例三
隨意堆放露天堆放工業固體廢物被罰
順德區北滘某金屬制品有限公司隨意將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工業固體廢物未分類地堆放在公司露天場所,且該場所也沒有硬底化,也沒有采取為防止工業固體廢物防滲防漏和滲濾液的流失等防護措施,違反了《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四十條第一款“……貯存工業固體廢物應當采取符合國家環境保護標準的防護措施”的規定,市生態環境局順德分局于2021年2月26日依法對該公司作出罰款10萬元決定。
啟示
上述三家公司本來不應該被處罰:
龍江某家具公司的底漆車間內已有配備了水簾機,噴漆工序已配套廢氣治理設施,如果該公司在噴漆時關好門窗和開啟治理實施,根本不會發生被處罰的事;
勒流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塑料品制造項目已配套了相關治理設施,只要在規定的驗收期限內組織自主驗收即可免罰;
北滘某金屬制品有限公司已有設置了規范的工業固體貯存場所,只要將工業固體廢物分類放置在規范場所內就可避免被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