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樟木頭生態環境分局組織執法力量,對裕豐社區某再生資源有限公司展開深入檢查,并就該企業存在環境違法行為依法予以查處。
據悉,該企業主要從事洗沙生產,現場設有洗沙線2條,廢水處理設備2套,挖機1臺,鏟車2臺,生產工序為篩選、洗沙,其中洗沙工序產生清洗廢水,廢水經處理后循環回用不外排,生產過程中產生污泥、石渣等一般固體廢物,污泥由其他企業回收處理。
經深入調查,該企業未辦理排污許可證,未簽訂污泥轉運合同,無法提供相關轉移單據,違反了《排污許可管理條例》第二條,執法人員已對現場進行拍照、錄像取證,并制作雙筆錄依法查封該企業。
接下來,樟木頭生態環境分局將繼續深化巡查執法工作,以“5+2”、“白+黑”的工作方式,形成高壓態勢,切實壓實企業環境保護主體責任;同時,加大對環境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遏制企業“以身試法”、“以罰代管”等不良風氣,營造合法合規經營的良好氛圍。
來源:東莞市生態環境局樟木頭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