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機制炭項目通過利用廢棄木糠、木屑等為原料,經破碎、烘干、制棒、炭化后生產機制炭。對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發現木炭制造項目歸類在2663林產化學品制造,對照參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2021年版)》,歸類在“二十三、化學原料和化學制品制造業”,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還是可參照《廣西壯族自治區生態環境廳辦公室關于機制炭木炭項目環評文件等級的函》(桂環辦函〔2021〕192號)和2019年部長信箱回復(//www.eiacloud.com/hpy/lawstandardApp/shareDetailsView?id=9517891f6c9042b18a18e079ab6d30e2&username=e58eac4ebfaa4c0f8f07e4a079364017&phoneId=4e2f8e21e27d3),歸類為“三十九、廢棄資源綜合利用業42”,編制環境影響報告表?
答:您好。如僅以廢棄的木糠和木屑為原料,建議按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2021年版)》“廢舊資源(含生物質)加工、再生利用”的規定,編制環境影響報告表。感謝您的關注與支持。
來源:廣東省生態環境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