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我司是一家集團企業,同一廠區內設立兩家公司,兩家公司法人代表為同一人。兩公司產生的危險廢物種類相同,為便于統一管理,廠區內僅建立一個危廢倉庫,兩公司產生的均存放于該倉庫,該倉庫產權歸屬兩家公司中的一家公司。現想咨詢同集團兩公司共用一個危廢倉庫是否可以?
答:您好,危險廢物貯存設施及管理需滿足《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等規定,貯存場所位置、環境影響、污染防治措施等應在項目中予以明確,并與排污許可證等信息保持一致。感謝您的關注與支持!
來源:廣東省生態環境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