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在《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GB18483-2001)6.6小節的計算公式中,請問“n-折算的工作灶頭數”中的工作灶頭,是指監測時正在使用的灶頭,還是指全部的灶頭?例如,該廚房一共有10個灶頭,監測時只有5個灶頭在使用,工作灶頭數是用5還是10參與折算?
答:您好,根據您的描述,經研究回復如下: 根據《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試行)》(GB18483-2001)6.6小節的計算公式中明確了n為折算的工作灶頭數,建議以實際工作灶頭數參與計算。 以上解釋僅供參考,具體可進一步咨詢標準解釋單位。感謝您的關注與支持!
來源:廣東省生態環境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