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企業安裝在線監測儀是企業自行監測的一部分,生態環境部門從排污許可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中規定各行業企業開展自動監測的相關要求。
1.《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 總則》(HJ819-2017):
廢水排放量大于100噸/天的,應當安裝自動測流設施并開展流量自動監測。
2.中藥、生物藥品制品、化學藥品制劑制造業(HJ1256-2022):
生物藥品制品制造業廢水總排口(直接排放和間接排放)開展流量、化學需氧量、氨氮和pH值自動監測;重點排污單位依法依規應當使用自動監測設備。
3.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 陶瓷工業(HJ1255-2022):
重點排污單位廢水總排口(直接排放)流量、pH值、化學需氧量、氨氮開展自動監測;重點排污單位噴霧干燥塔排氣筒、燒成窯系統排氣筒顆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開展自動監測;重點排污單位依法依規應當使用自動監測設備。
4.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 磚瓦工業(HJ1254-2022):
重點排污單位依法依規應當使用自動監測設備。
5.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 電子工業(HJ1253-2022):
半導體液晶面板制造(有表面涂裝工序的)重點排污單位,應對總磷采取自動監測;計算機制造排污單位、其他電子設備制造排污單位、電子器件制造排污單位、電子元件制造排污單位、電子專用材料制造排污單位廢水總排口流量、pH值、化學需氧量、氨氮開展自動監測;重點排污單位依法依規應當使用自動監測設備。
6.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 畜禽養殖行業(HJ1252-2022):
廢水總排口流量、化學需氧量、氨氮開展自動監測;重點排污單位依法依規應當使用自動監測設備。
7.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 金屬鑄造工業(HJ1251-2022):
金屬熔化(煉)沖天爐廢氣排氣筒中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開展自動監測,鉛基及鉛青銅合金冶煉(化)爐窯排氣筒中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開展自動監測;重點排污單位依法依規應當使用自動監測設備。
8.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 工業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治理(HJ1250-2022):
醫療廢物處置單位廢水總排口流量開展自動監測;危險廢物(不含醫療廢物)處置單位熔融廢氣排氣筒、熱脫附廢氣排氣筒中顆粒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氫開展自動監測;鉻渣干法解毒單元還原煅燒排氣筒中顆粒物、二氧化硫、一氧化碳開展自動監測;重點排污單位依法依規應當使用自動監測設備。
9.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 儲油庫、加油站(HJ1249-2022):
重點排污單位依法依規應當使用自動監測設備。
10.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 陸上石油天然氣開采工業(HJ1248-2022):
廢水總排放口(直接排放和間接排放)開展流量、化學需氧量、氨氮自動監測;硫磺回收裝置尾氣排氣筒開展二氧化硫自動監測;稠油開采注汽鍋爐排氣筒開展氮氧化物自動監測;重點排污單位依法依規應當使用自動監測設備。
11.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 煤炭加工—合成氣和液體燃料生產(HJ1247-2022):
廢水總排放口(直接排放和間接排放)開展流量、化學需氧量、氨氮自動監測;送蒸發塘廢水總排口開展流量自動監測;吹風氣余熱回收系統或“三廢”混燃系統排氣筒開展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自動監測;硫回收(硫磺回收)尾氣焚燒爐排氣筒、煙氣洗滌塔排氣筒,硫回收(酸性氣制酸)尾氣焚燒爐排氣筒、煙氣洗滌塔排氣筒開展二氧化硫自動監測;重點排污單位依法依規應當使用自動監測設備。
12.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 印刷工業(HJ1246-2022):
印刷、烘干、復合、上光、涂布燃燒法有機廢氣排氣筒、非燃燒法有機廢氣排氣筒重點排污單位開展NMHC自動監測;重點排污單位依法依規應當使用自動監測設備。
13.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 聚氯乙烯工業(HJ1245-2022):
乙炔法、乙烯法、單體法廢水總排口(直接排放和間接排放)開展流量、化學需氧量、氨氮和pH值自動監測;裂解法燃燒廢氣排氣筒、焚燒爐焚燒廢氣凈化裝置排氣筒開展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自動監測;重點排污單位依法依規應當使用自動監測設備。
14.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 稀有稀土金屬冶煉(HJ1244-2022):
鎢鉬冶煉、稀土金屬冶煉、鉭鈮冶煉排污單位廢水總排口(直接排放和間接排放)開展流量、化學需氧量、氨氮和pH值自動監測;仲鎢酸銨-煅燒-還原燒結煅燒廢氣處理系統排氣筒開展顆粒物自動監測;鉬精礦-氧化焙燒的焙燒廢氣處理系統排氣筒開展顆粒物和二氧化硫自動監測;包頭混合型稀土精礦焙燒廢氣處理系統排氣筒、煅燒廢氣處理系統排氣筒開展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自動監測;氟碳鈰稀土精礦焙燒廢氣處理系統排氣筒、煅燒廢氣處理系統排氣筒開展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自動監測;南方離子吸附劑稀土礦煅燒廢氣處理系統排氣筒開展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自動監測;稀土二次資源回收焙燒廢氣處理系統排氣筒、煅燒廢氣處理系統排氣筒開展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自動監測;鉭鈮精礦煅燒廢氣處理系統排氣筒開展顆粒物自動監測;重點排污單位依法依規應當使用自動監測設備。
15.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 有色金屬工業—再生金屬(HJ1208-2021):
廢水總排口(直接排放和間接排放)開展流量、化學需氧量、氨氮和pH值自動監測;再生銅粗銅熔煉尾氣排氣筒、粗銅熔煉環境集煙排氣筒、陽極銅熔煉尾氣排氣筒、陽極銅熔煉環境集煙排氣筒開展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自動監測;再生銅烘干爐尾氣排氣筒開展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自動監測;再生鋁熔煉爐尾氣排氣筒、熔煉爐環境集煙排氣筒、精煉爐尾氣排氣筒、精煉爐環境集煙排氣筒、鋁灰渣處理系統排氣筒開展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自動監測;再生鉛火法冶煉熔煉爐排氣筒、熔煉爐環境集煙排氣筒、精煉鍋尾氣排氣筒、焙解爐尾氣排氣筒開展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自動監測;再生鋅熔煉爐(鍋)、熔析爐、回轉窯爐尾氣排氣筒,再生鋅熔煉爐(鍋)、熔析爐、回轉窯爐環境集煙排氣筒開展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自動監測。
16.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 橡膠和塑料制品(HJ1207-2021):
輪胎制造、橡膠板管帶制造、橡膠零件制造、運動場地用塑膠制造和其他橡膠制品制造,日用及醫用橡膠制品制造,輪胎翻新的重點排污單位(直接排放和間接排放)廢水總排口開展流量、化學需氧量、氨氮和pH值自動監測;塑料人造革合成革制造的重點排污單位(直接排放和間接排放)廢水總排口開展流量、化學需氧量、氨氮和pH值自動監測;輪胎制造、橡膠板管帶制造、橡膠零件制造、運動場地用塑膠制造和其他橡膠制品制造的煉膠排氣筒主要排放口開展顆粒物、非甲烷總烴自動監測,硫化排氣筒主要排放口開展非甲烷總烴自動監測;日用及醫用橡膠制品制造硫化排氣筒主要排放口開展顆粒物自動監測;塑料人造革制造配料、涂覆、塑化發泡、冷卻、涂刮、烘干、貼合、預塑化、壓延成型、擠出、流延排氣筒主要排放口開展顆粒物自動監測;塑料合成革制造配料、涂刮、烘干、貼合排氣筒主要排放口開展顆粒物自動監測。
17.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 人造板工業(HJ1206-2021):
重點排污單位的廢水總排口(直接排放和間接排放)開展流量、化學需氧量、氨氮和pH值自動監測;重點排污單位的纖維板干燥工段排氣筒、刨花干燥工段排氣筒開展顆粒物、氮氧化物、非甲烷總烴自動監測。
18.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 固體廢物焚燒(HJ1205-2021):
醫療廢物焚燒排污單位廢水總排口(直接排放和間接排放)開展流量自動監測;生活垃圾焚燒排污單位焚燒爐爐膛焚燒溫度開展自動監測,焚燒爐排氣筒開展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氫、一氧化碳自動監測;危險廢物焚燒排污單位焚燒爐二燃室煙氣二次燃燒段前后焚燒爐溫度開展自動監測,焚燒爐排氣筒開展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氫、一氧化碳自動監測。
19.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 電池工業(HJ1204-2021):
鉛蓄電池行業車間或車間處理實施排放口(直接排放和間接排放)開展流量、總鉛自動監測;廢水總排口(直接排放和間接排放)開展流量、化學需氧量、氨氮和pH值自動監測;鎘鎳/氫鎳/鐵鎳電池行業車間或車間處理實施排放口(直接排放和間接排放)開展流量、總鎘自動監測。
20.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 化學纖維制造業(HJ1139-2020):
纖維素纖維原料及纖維素纖維制造棉漿柏、粘膠纖維、醋酸纖維,合成纖維制造,循環再利用滌綸制造,萊賽爾纖維制造的廢水總排口(直接排放和間接排放)開展流量、化學需氧量、氨氮和pH值自動監測;棉漿柏熱風爐尾氣處理設施排氣筒開展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自動監測。
21.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 無機化學工業(HJ1138-2020):
重點排污單位廢水總排口(直接排放和間接排放)開展流量、化學需氧量、氨氮、pH值、總磷、總氮自動監測;焙燒工序工業爐窯車間、設備排氣筒開展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自動監測;反應器、反應釜、電解槽、碳化塔、吸收塔、固堿爐等車間、設備排氣筒開展自動監測。
22.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 磷肥、鉀肥、復混肥料、有機肥料和微生物肥料(HJ1088-2020):
磷肥工業廢水總排口(直接排放和間接排放)開展流量、化學需氧量、氨氮、總磷自動監測;生活污水排放口(直接排放)開展流量、化學需氧量、氨氮、總磷自動監測;復合肥料工業廢水總排口(直接排放和間接排放)開展流量、化學需氧量、氨氮、總磷、總氮自動監測;生活污水排放口(直接排放)開展流量、化學需氧量、氨氮、總磷、總氮自動監測;鉀肥重點排污單位廢水總排口(直接排放和間接排放)開展流量、化學需氧量、氨氮自動監測;有機肥料和微生物肥料重點排污單位廢水總排口(直接排放和間接排放)開展流量、化學需氧量、氨氮、總磷、總氮自動監測;磷酸一銨/磷酸二胺造粒尾氣處理系統排氣筒、干燥尾氣處理系統排氣筒開展顆粒物自動監測;重過磷酸鈣/過磷酸鈣磷礦烘干尾氣處理系統排氣筒、造粒尾氣處理系統排氣筒、干燥尾氣處理系統排氣筒開展顆粒物自動監測;硝酸磷肥/硝酸磷鉀肥磷礦粉烘干尾氣處理系統排氣筒、焙燒尾氣處理系統排氣筒、反應尾氣處理系統排氣筒、造粒尾氣處理系統排氣筒、干燥尾氣處理系統排氣筒開展顆粒物自動監測;鈣鎂磷肥/鈣鎂磷鉀肥爐料熔融高爐尾氣處理系統排氣筒開展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自動監測,干燥尾氣處理系統排氣筒開展顆粒物自動監測;氟硅酸鈉/氟硅酸鉀干燥尾氣處理系統排氣筒開展顆粒物自動監測;復合肥料團粒型復合肥料造粒尾氣處理系統排氣筒、干燥尾氣處理系統排氣筒開展顆粒物自動監測;料漿型復合肥料造粒尾氣處理系統排氣筒、干燥尾氣處理系統排氣筒開展顆粒物自動監測。
23.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 涂料油墨制造(HJ1087-2020):
重點排污單位廢水總排口(直接排放和間接排放)開展流量、化學需氧量、氨氮、pH值自動監測。
24.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 涂裝(HJ1086-2020):
重點排污單位廢水總排口(直接排放和間接排放)開展流量、化學需氧量、氨氮、pH值、總磷自動監測;重點排污單位生活廢水總排口(直接排放)開展流量、化學需氧量、氨氮、pH值、總磷自動監測。
25.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 酒、飲料制造(HJ1085-2020):
重點排污單位廢水總排口(直接排放和間接排放)開展流量、化學需氧量、氨氮、pH值、總磷、總氮自動監測;重點排污單位生活廢水總排口(直接排放)開展流量、化學需氧量、氨氮、pH值、總磷、總氮自動監測。
26.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 食品制造(HJ1084-2020):
重點排污單位廢水總排口(直接排放和間接排放)開展流量、化學需氧量、氨氮、pH值、總磷、總氮自動監測;重點排污單位生活廢水總排口(直接排放)開展流量、化學需氧量、氨氮、pH值、總磷、總氮自動監測。
27.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 水處理(HJ1083-2020):
進水總管開展流量、化學需氧量、氨氮自動監測;廢水總排口開展流量、水溫、化學需氧量、氨氮、pH值、總磷、總氮自動監測;自建一般固體廢物焚燒爐排氣筒開展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氫、一氧化氮自動監測;自建危險廢物排氣筒開展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氫、一氧化氮自動監測。
28.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 有色金屬工業(HJ989-2018):
鋁冶煉、鉛鋅冶煉、銅鎳鈷冶煉、鎂鈦冶煉、錫銻汞冶煉廢水總排口開展流量、化學需氧量、氨氮、pH值、總磷自動監測;氧化鋁儲運系統排氣筒、熟料燒成窯排氣筒開展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自動監測,石灰爐窯開展顆粒物、氮氧化物自動監測;電解鋁電解槽排氣筒開展顆粒物、二氧化硫自動監測;鉛冶煉制酸系統排氣筒、環境集煙排氣筒、還原爐煙化爐排氣筒開展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自動監測;濕法煉鋅制酸系統排氣筒、回轉窯排氣筒,電爐煉鋅制酸系統排氣筒、環境集煙排氣筒、煙化爐排氣筒豎罐煉鋅制酸系統排氣筒、焦結蒸餾系統排氣筒、旋渦熔煉爐排氣筒,密閉鼓風冶煉燒結機頭排氣筒、制酸系統排氣筒、環境集煙排氣筒、煙化爐排氣筒,銅冶煉制酸系統排氣筒、環境集煙排氣筒、陽極爐排氣筒等開展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自動監測。
29.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 平板玻璃工業(HJ988-2018):
玻璃熔窯對應排氣筒開展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自動監測。
30.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 農藥制造工業(HJ987-2018):
重點排污單位廢水總排口(直接排放和間接排放)開展流量、化學需氧量、氨氮、pH值、總磷自動監測;生產工藝過程燃燒法廢氣處理設施排氣筒、非燃燒法廢氣處理設施排氣筒開展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自動監測;危險廢物焚燒爐排氣筒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爐膛溫度自動監測。
31.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 農副食品加工業(HJ986-2018):
重點排污單位廢水總排口(直接排放和間接排放)開展流量、化學需氧量、氨氮、pH值、總磷、總氮自動監測;重點排污單位生活廢水總排口(直接排放)開展流量、化學需氧量、氨氮、pH值、總磷、總氮自動監測。
32.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 電鍍工業(HJ985-2018):
車間或生產設施排放口、廢水總排口開展流量自動監測。
33.化肥工業-氮肥(HJ984.1-2018):
廢水總排口(直接排放和間接排放)開展流量、化學需氧量、氨氮、pH值、總氮自動監測;合成氨吹風氣余熱回收系統或三廢混燃系統排氣筒開展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自動監測;堿回收系統開展二氧化硫自動監測;硫回收系統開展二氧化硫自動監測。
34.石油化學工業(HJ974-2018):
石油化學工業、合成樹脂工業廢水總排口(直接排放)開展流量、化學需氧量、氨氮自動監測;工藝加熱爐排氣筒(單臺額定功率≥14MW)開展氮氧化物自動監測;危險廢物焚燒爐開展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自動監測。
35.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 制革及毛皮加工工業(HJ946-2018):
重點排污單位廢水總排口(直接排放和間接排放)開展流量、化學需氧量、氨氮、pH值、總氮自動監測。
36.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 化學合成類制藥工業(HJ883-2017):
廢水總排口(直接排放和間接排放)開展流量、化學需氧量、氨氮、pH值、總磷自動監測;生活廢水總排口(直接排放)開展流量、化學需氧量、氨氮、pH值、總磷自動監測;危險廢物焚燒爐開展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自動監測。
37.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 發酵類制藥工業(HJ882-2017):
廢水總排口(直接排放和間接排放)開展流量、化學需氧量、氨氮、pH值、總磷自動監測;生活廢水總排口(直接排放)開展流量、化學需氧量、氨氮、pH值、總磷自動監測;危險廢物焚燒爐開展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自動監測。
38.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 提取類制藥工業(HJ881-2017):
廢水總排口(直接排放和間接排放)開展流量、化學需氧量、氨氮、pH值、總磷自動監測;生活廢水總排口(直接排放)開展流量、化學需氧量、氨氮、pH值、總磷自動監測;危險廢物焚燒爐開展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自動監測。
39.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 石油煉制工業(HJ880-2017):
廢水總排口(直接排放)開展流量、化學需氧量、氨氮自動監測;工藝加熱爐排氣筒(單臺額定功率≥14MW)開展氮氧化物自動監測;催化裂化催化劑再生煙氣排氣筒開展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自動監測;酸性氣回收裝置排氣筒開展二氧化硫自動監測;危險廢物焚燒爐開展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自動監測。
40.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 紡織印染工業(HJ879-2017):
廢水總排口(直接排放和間接排放)開展流量、化學需氧量、氨氮、pH值自動監測。
41.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 鋼鐵工業及煉焦化學工業(HJ878-2017):
燒結機機頭排氣筒開展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自動監測;燒結機機尾排氣筒開展顆粒物自動監測;焙燒設施排氣筒開展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自動監測;裝煤地面站排氣筒、推焦地面站排氣筒、干法熄焦地面站排氣筒開展顆粒物、二氧化硫自動監測;焦爐煙囪開展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自動監測;礦槽排氣筒開展顆粒物自動監測;出鐵場排氣筒開展顆粒物、二氧化硫自動監測;轉爐二次煙氣排氣筒、電爐煙氣排氣筒開展顆粒物自動監測;軋鋼熱處理爐排氣筒開展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自動監測;廢水總排口開展流量、化學需氧量、氨氮、pH值自動監測。
42.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水泥工業(HJ848-2017):
水泥窯及窯尾余熱利用系統排氣開展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自動監測;水泥窯窯頭排氣筒開展顆粒物自動監測。
43.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 造紙工業(HJ821-2017):
重點排污單位廢水總排口開展流量、化學需氧量、pH值自動監測;堿回收爐開展氮氧化物、二氧化硫自動監測。
44.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 火力發電及鍋爐(HJ820-2017):
燃煤和燃油鍋爐(14MW、20t/h及以上)開展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自動監測;燃氣鍋爐(14MW、20t/h及以上)開展氮氧化物自動監測。
來源:生態環境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