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您好,如果企業在修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時,只有應急指揮組人員變動、增加部分應急物資,其他沒有變化,是否還需要開專家評審會?謝謝!
答:您好,根據《企業事業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備案管理辦法(試行)》(環發〔2015〕4 號)第十二條,企業至少每三年對應急預案進行一次回顧性評估,不存在第十二條6項需要及時修訂情形,對預案個別內容進行調整的,修訂工作可適當簡化,可不召開專家評審會,當地生態環境部門有管理要求的按當地生態環境部門管理要求落實。感謝您的關注與支持!
來源:廣東省生態環境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