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根據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指南 污染影響類2018,廢氣驗收監測頻次一般為2天3次,3次是指3個結果嗎? 如:廣東省固定污染源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排放標準DB44/2367-2022中揮發性有機物廠內無組織1h均值,根據監測方法1h均值可等間隔取4個樣品,那揮發性有機物廠內無組織1h均值驗收監測是否每天取4個樣品就可以了,還是說要取12個樣品?
答:您好!根據您的描述,經研究答復如下:《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指南 污染影響類》第6.3.4條款規定“對有明顯生產周期、污染物穩定排放的建設項目,污染物的采樣和監測頻次一般為2~3 個周期,每個周期3~多次(不應少于執行標準中規定的次數),此處的“次”是指“有效小時值”的次數。 以上解釋僅供參考,建議咨詢相關標準解釋單位。感謝您的關注與支持!
來源:廣東省生態環境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