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編制突發環境事件風險評估報告,確定環境風險物質時,是對照《企業 突發環境事件風險分級方法》附錄A突發環境事件風險物質及臨界量,還是對照《企業突發環境事件風險評估指南(試行)》附錄B突發環境事件風險物質及臨界量?提出這個問題是由于風險分級附錄A跟風險評估附錄B有差別,例如硫酸在風險分級附錄A清單內、卻不在風險評估附錄B。
答:您好,《企業突發環境事件風險評估指南(試行)》是2014年出臺的,其中的附錄B突發環境事件風險物質及臨界量只有310種風險物質;《企業突發環境事件風險分級方法》是2018年出臺的,其中的附件A突發環境事件風險物質及臨界量中的風險物質更新到了392種。綜上,請按照最新出臺的《企業突發環境事件風險分級方法》附錄B中較全面的392種風險物質進行識別和評估。感謝您的關注與支持!
來源:廣東省生態環境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