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我司為新建項目,環評階段,進行噪聲預測時發現廠房(廠區)東邊界、南邊界緊挨其他企業的廠房,請問,在這種情況下,是否需要對東邊界、南邊界進行噪聲預測。 答:您好!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聲環境》(HJ 2.4—2021)8.5.2要求“預測和評價建設項目施工期和運營期廠界(場界、邊界)噪聲貢獻值,評價其超標和達標情況”。謝謝您的關注和支持! 來源:廣東省生態環境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