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東莞市生態環境局執法五科牽頭組織塘廈生態環境分局執法人員以及振興圍、清湖頭社區工作人員開展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行動,對區域內廢氣擾民企業從重查處,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生態環境權益。
當天上午,在清湖頭社區召開的塘廈鎮大氣污染放置專項執法行動工作會議上,相關負責人對行動進行了部署。隨后,根據前期摸排情況,45位工作人員共分成11個組,圍繞問題突出的重點區域進行重點排查。
行動中,各執法行動組人員對區域內各涉氣企業的環保手續、原輔材料、臺賬記錄、收集處理等方面是否存在問題進行重點檢查,并對居民集中區、工業攤點等易藏匿“散亂污”企業的區域進行拉網式排查。
據統計,當天行動共檢查企業93家,其中,發現存在環境違法問題現場責令停產整改企業8家,制作雙筆錄4家,限期責令整改21家,重點涉VOCs企業現場采樣監測4家。針對此次行動發現的33家問題企業,塘廈生態環境分局將持續跟進相關企業整改工作落實情況。
塘廈生態環境分局負責人表示,該局將繼續對重復投訴案件開展多種多項的專項行動,通過依法執法、從嚴執法,全力推動塘廈信訪案件“源頭壓降”,全面推進塘廈信訪案件“清倉見底”。
案例一:絲印企業廢氣無組織排放被立案查處
在振興圍社區的東莞市某實業有限公司,執法人員在檢查時,嗅到明顯的油漆異味。經檢查發現,該企業在車間四樓增加3條絲印線,在一樓增加1個手工絲印臺、1臺移印機,上述增加的絲印設備及相關工序均無配備廢氣污染防治設施。
經查實,該企業在未經環保部門審批驗收的情況下擅自增加了絲印設備及相關工序。絲印生產過程中產生帶有異味的廢氣在未經任何處理的情況下通過車間的排風扇排放至外環境。針對該企業涉嫌未批先建、未驗先投、廢氣直排等環境違法行為,執法人員現場制作了雙筆錄并進行立案查處。
案例二:某企業廢氣處理設施未開啟被立案查處
在富民路6號的東莞市某包裝材料有限公司,執法人員檢查時,發現該企業擠出成型車間已密閉,擠出成型工序及相關生產設備也已配套了廢氣污染防治設施(活性炭+UV光解),但檢查時發現該企業配套的廢氣污染防治設施沒有開啟(抽風機和UV光解未運行),擠出成型工序產生的廢氣未經處理無組織排放。
針對該企業廢氣處理設施不正常運行的環境違法行為執法人員已制作雙筆錄擬立案處理。
案例三:重點涉VOC企業現場采樣監測此次行動
行動組先后對區域內的某電線公司、某電子公司、某熱處理公司以及某包裝制品等四家塘廈鎮重點涉VOCs企業的廢氣排放口位置進行有組織采樣監測。
塘廈生態環境分局將及時跟進上述企業的廢氣檢測情況,若上述企業廢氣檢測報告出現超標情況,該局將依法從嚴查處。
文章來源:東莞塘廈生態環境局